東西方抗命者與主權的衝突(自由撰稿人 沈舟) - 沈舟

東西方抗命者與主權的衝突
(自由撰稿人 沈舟) - 沈舟

人權和主權,孰重孰輕?不少政治哲學家認為,這是現代自由主義難以完美回答的一個問題,德國法學家施密特上世紀二十年代曾經判斷:「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無法為國家提供正當性的基礎,國家的實質在於超越大眾民主的主權決斷」。今天,香港的戴耀廷和美國的斯諾登,一東一西的兩位「公民抗命者」,用他們的遭遇,再一次證實了國家「主權決斷」對自由民主價值的「合法」否定。
人類在自然狀態下,每個人以自我保存為目標,追求自以為善的行為都是正當的,即擁有「自然權利」,中文譯為「天賦人權」。但是,如果沒有共同權力懾服眾人,就會陷入「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於是「國家」出現了,作為被霍布斯稱之為「利維坦」的主權者,國家的作用是擺脫自然狀況,為人類提供和平、安全與共同防衞。通過「人權」的部份讓渡,「主權者」獲得了統轄、干涉公民活動的合法性。這就是美國中情局「稜鏡」監控計劃的政治倫理起點。
然而,養虎可能成患,沒有法律進行公開有效的制約,民眾讓渡給國家的權力就可能讓後者吞噬掉前者。斯諾登冒着生命危險質疑「稜鏡」計劃的意義就在於此。7月12日,他在莫斯科機場會見多名人權組織代表時說:「我可以不用任何授權,就可以在任何時間,搜索、截取以及審閱任何人的通訊訊息。我擁有這種能力,這是一種能改變人類命運的力量。這也是對法律的嚴重侵犯」。更加不能容忍的是,美國前司法部長聲稱:「美國憲法不是和全人類簽訂的國際條約,它只保護美國公民」,這使得美國用自身主權侵犯別國主權的強盜邏輯能夠自圓其說;而其指摘香港放行斯諾登,橫蠻干涉玻利維亞總統的專機正常起落等行為也變得理所當然,名曰行使主權,實為濫施霸權。

凡是權力都會作惡,同樣遭到「主權」威脅的還有香港七百萬民眾。自《基本法》頒佈以來,港人盼望已久的2017年普選,有可能只是一場早有預謀的投票遊戲。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現任駐港中聯辦法律部研究處處長陳端洪2007年曾經撰寫過一篇題為《主權政治和政治主權:「香港基本法」主權話語的邏輯裂隙》論文,文中提出了中央對香港「過渡授權對主權權威的潛在危害」。在談到未來普選特首的問題時,陳端洪認為民眾選舉和中央任命的不一致將導致「憲法危機」,因此「只能依靠非正式的事前溝通」來化解危機。果然,今年三月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就提出用「愛國愛港」、「不對抗中央」等非法理條件來篩選未來香港特首候選人。如果這種「非正式的事前溝通」(中共慣用的「暗箱作業」)失效,中央將行使「主權」,拒絕任命。之後就會有無限次重選的可能,直到選出中央滿意的特首,如此投票遊戲,可見玩弄「主權」的荒唐,將創造出世界普選史上的奇蹟。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有感於上述公義的背離,提出萬人佔領中環,公民抗命,爭取港人名副其實的普選權利。一介書生,以身試法,結果不容樂觀。因為他面臨着與斯諾登不盡相同的「主權」環境。斯諾登來自人民主權國家,民衆可以用憲政和民主手段進一步防止政府的濫權;而戴耀廷和港人面臨的是一個專制主權國家,未經人民授權的「主權」更加外厲內荏。如何充份利用香港現有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和憲政制度的優勢去落實2017年普選,避免香港成為大陸「主權」維穩的犧牲品,在未來幾年內,是對港人政治勇氣和智慧的一個考驗。

沈舟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