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抬走示威學生 校長致歉

城大抬走示威學生 校長致歉

【本報訊】城市大學今年5月發生保安抬走學生醜聞,就事件成立的檢討小組昨發表報告,指出校方「七宗罪」,更摑了事後力撐抬人有理的城大校長郭位一巴掌,指抬人決定並非最恰當亦無必要。報告披露當日有27名警員在場。郭位昨向師生及校友發信,向相關學生及當日被一度禁錮的記者致歉,校方接納報告,表示遺憾,並設小組跟進建議。

城大兩個多月前舉行學術樓(三)啟用禮,請特首兼校監梁振英任嘉賓,一批學生到場示威,要求梁介入碼頭工潮。校方調動90名保安駐守,有示威學生被抬走,會場內記者被保安以「好危險」為由禁止外出採訪。事件被形容為港大「818事件」翻版,校方其後成立小組檢討。
小組昨發表報告列出事件經過,列舉校方七宗罪(見表)。報告指,抬人決定由城大助理物業及設施經理劉子榕作出,但當時示威無對典禮造成嚴重滋擾,場面未算失控,抬人實屬無必要亦非最恰當做法,行動無造成更大衝突及引致更多人受傷屬僥倖。

報告披露當日27警在場

報告透露,校方當日向7名特首保安及20名深水埗警署警員發出入場證件,前者衣着與校方外判保安的制服極相似,公眾及示威者或混淆兩者,引來「警員到校園執法」的指控。小組主席、城大公共政策學系助理系主任葉健民補充,城大舉辦大型活動,一般會與深水埗警署合作,事發當日該署警員只於場外巡視,並無直接介入任何決定及行動。
小組又指,記者被困一事反映當日保安安排不足以應付這種突發場面,導致保安員就應否重開大門感混亂,做法值得詬病。至於城大校董會主席胡曉明事後稱,校方有權管治屬私人地方的校園範圍,報告認為校方管理層接受訪問前,應先尋求傳訊及公關處意見。
小組建議,大學應肯定今次事件中學生對社會關顧和公義的追求,日後籌辦活動前應與學生溝通。小組成員之一的城大學生會會長李浩賢稱將跟進報告的建議,但不會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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