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促銷獎勵或受規管

銀行促銷獎勵或受規管

【本報訊】雷曼風暴後,各國監管當局均高度關注,金融機構向客戶促銷投資產品的手法,是否存在違規或誤導公眾可能。繼前年起,禁止銀行銷售投資相連壽險,或《證券及期貨條例》覆蓋的相關產品,以贈送超市禮券作招徠後,金管局現正參考外國市場經驗及做法,計劃稍後就銀行促銷獎勵計劃,有否導致違規銷售的風險,諮詢業界意見。

防存在違規銷售風險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昨在畢馬威閉門午餐演講上說,自2010年成立銀行操守部及法規部,該局就保障銀行戶權益已展開大量工作,他認為銀行推銷投資產品時,應符合三方面要求:(1)清楚列明及解釋產品風險,包括佣金或收費;(2)對客戶財政能力、投資經驗及風險胃納進行評估;(3)考慮客戶實際需要並評估有關金融產品是否適合,否則不應推介。
對於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該局發言人補充,留意到銀行的促銷獎勵計劃,可能導致違規銷售風險,故正參考外國的不同做法和相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