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漏報不成立

何俊仁漏報不成立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發表報告,針對去年7月有市民投訴民主黨議員何俊仁漏報Fountain Succes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董事身份、持有物業及股份的事宜。報告指出,何俊仁並非受薪董事,而且所持有的股份未超過50%,故沒有必要就此作出申報。

認粗疏向市民道歉

至於未有登記股份方面,報告指何俊仁以代名人身份,持有弟婦的公司0.01%股份,監察委員會認為指控成立,但認為沒有資料顯示他所持的股份和議員的職務有利益衝突,故不作處分。
惟委員會認為何俊仁申報時欠審慎,不符合公眾對立法會議員謹慎行事標準的合理及正常期望。何俊仁接受報告內容,承認處理有粗疏,再一次向市民道歉。
何俊仁又表示,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已告誡黨員,不可再有同類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