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管 法例存漏洞

三不管 法例存漏洞

【管制寬鬆】
根據食安中心食物管制規定,食物入口商進口海產等高危及容易變壞的食物,必須提供出口國家衞生當局簽發的官方衞生證明書,但水客以「旅客」身份自攜海產入境,避過相關法規。

海關食環無法監管

而《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及《進出口條例》內有關受管制物品,剛好把海產撇除在外,形成海關、食環署及漁護署法例「三不管」的灰色地帶。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表示,首次聽聞水客以螞蟻搬家方式偷運海產來港,提到當年制訂《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時,主要考慮到禽流感及沙士病毒肆虐,避免未檢疫生肉家禽運港引發疫情,然而海產既屬高危食物一環,政府長遠應考慮將海產納入該條例內,杜絕水客不用出示衞生證明書便可以攜同水產過境。
王國興說,因立法需時,海關及食環署可酌情運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廣義條款,以懷疑活水產可能含致命病菌及影響公眾衞生為由沒收,以此打擊水客化整為零進口海產。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