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佔中」主腦和人大常委應邀出席協恩中學舉辦的通識講座,話題自是圍繞「佔中」這極富爭議的題目,正正因為社會就此存不同意見,各有表述,才值得擺出來給予學生一個思辯的機會,這亦是通識教育的價值所在,好讓我們的下一代能從中「求知求真」,而非「只求分數」。至於那些踩場叫囂,力圖阻止講座進行的甚麼「哀港之聲」,正好成為講求獨立思考「通識科」的最佳(反面)教材。
港人一年後肯定晒冷
戴教授在其演講中並沒迴避「佔中」涉及的違法考慮,且一再強調,他不會鼓勵學生「佔中」或參與其他公民抗命的行動,這點說得非常明白,也回應了那些「教壞細路」的指摘。他講解了整個行動的理念及背景,當然還有公民抗命的取捨,也就是一群人願為公義訴求而自我犧牲,縱是非暴力仍要承擔(包括法律)責任。同時他對於社會上很多人(少不了那位前中大校長)以一般的違法行為,譬如說打劫金行類比「佔中」作出清楚反駁,兩者同樣犯法,惟打劫金行純為自利,而「佔中」則求眾義。正如歷史到今天,又幾曾將甘地、馬丁路德.金和曼德拉,這批赫赫有名的「公民抗命者」以「劫匪」名之?
可惜的是貴為人大常委,經常自許為港人發聲傳話的范太,未能與教授同場較技,同學也錯失了一次「越辯越明」的見證。不過范太稍後的分享內容,也足以讓同學見識甚麼是混淆視聽和邏輯謬誤。首先她為「普選」定性,這不過是一個名詞而已,只差沒直說「網名嚟嘅啫,何必咁認真?」然後就搬出一堆標準話術,「普選特首」必須在《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的框框內商討,一旦走出這個框框就「唔使講」。問題係《基本法》夠從來沒有列明「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係特首參選人嘅必然條件囉!至於那個所謂的人大常委會決定「框框」,我諗冇人比呢位人大常委更清楚個「框」只為「欽點者」度身訂做,仲會因時變形,過得自己但永遠過唔到人。
至於「佔中」,范太力陳利害,更將運動打成「自殘」行為,然港人繼續逆來順受,任由「陸化」,何嘗不是「自閹」?她又指若然癱瘓中環,就會導致本港的信貸評級下降,政經中心的位置亦會不保,由回歸前的「安定繁榮」胡扯到現在的「信貸評級」,都是打壓民主的不同「名詞」。去年,全球的金融中心華爾街就「被佔領」超過一個多月,請問范太,不知對美國的評級有何影響?危言聳聽,莫過於此。
嚇唬之後,再來一句「香港無籌碼逼中央改變立場」,彷彿預見運動最後下場,又請問十年前,國家特區執意強推的國安法廿三條,又是基於甚麼原因鎩羽觸礁?
今日「佔中」或者未成氣候,唔夠籌碼,但起碼比坐等「適當時候」的諮詢和「弄虛作假」的普選方案來得積極。而我相信一年後,不論香港有幾多籌碼,港人自會「晒冷」!
盧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