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富商李寶椿的么子李兆滔,10年前入稟法院狀告身為亡父遺產管理人的胞兄李兆增違反受託人責任,攤薄其持有股份的價值,並於去年成功申請法援繼續打官司。
案件拖延10年
兆增的代表律師昨向高院申請,重新加入另一胞弟李兆堃入本案作被告,獲准向兆堃發出第三者通知書,由兆堃決定是否加入案中作被告之一。
庭上並透露,首被告李兆增已於去年離世,申請由其代表律師提出。而李兆滔聲言可分得父親名下遺產的228股李寶椿置業股份,現值達8,000萬元。
法官特別提到案件已拖延10年,原告現由法援代表,若最終敗訴,法例是否容許以公帑支持被告的訟費,但未有定論。
本案始於03年,李兆滔入稟狀告胞兄李兆增與李兆堃,後來因財困而令官司陷於停頓,09年李兆滔獲批法援,當時放棄告李兆堃,惟李兆增今次又將兆堃拖落水。
案件編號:HCA4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