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是指利用職權侵吞政府財產或收受賄款的違法行為。根據監察組織透明國際的研究,2012年香港清廉指數全球排名第14,香港屬國際公認的廉潔城市,香港人也經常以比臨近地區更為廉潔而感自豪。但是,近年香港民間及政府相繼爆出貪污醜聞,嚴重威脅廉潔這個香港人極為重視的核心價值。今天和大家一起深入探討香港官員貪污問題:
近年香港官員涉嫌貪污例子:
‧曾蔭權:2012年時任行政長官的曾蔭權被媒體揭露曾多次乘搭富豪的私人飛機及遊艇,接受富豪款待,更以低於市價的租金向內地富豪承租位於深圳的豪華住宅,被指涉嫌收受不法利益(貪污)。
‧許仕仁:2012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廉政公署拘捕,涉嫌非法收受地產商所餽贈的款項及無抵押貸款。這是特區政府成立以來被控告貪污的最高級別官員。
‧麥齊光:2012年時任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被揭發在八十年代任公職時,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相租住對方的單位,以申請政府房屋津貼。但其後被傳媒揭發麥齊光所租住的單位實際由其所擁有,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捕,其後被判罪名成立,正保釋等候判刑。
‧梁展文:2008年前房屋署署長在退休後加入地產公司出任執行董事,年薪312萬元。他被指在出任房屋署署長時,以低價將居屋紅灣半島賣予該地產商,被指涉嫌延後利益輸送。
官員貪污對香港有何影響?
‧打擊政府管治威信:公眾對政府的信任需要長時間才能建立,但是卻能因貪污舞弊等醜聞而瞬間消失。貪污令政府官員形象更為負面,令市民更質疑政府所推行政策的必要性及可信性,政府往後的所有政策都會受到公眾的更多質疑及反對,降低政府施政效率。
‧削弱香港投資吸引力:近年涉嫌貪污的多屬政府高層官員,擁有很大的政策決策權。如果高層官員收受賄款,向個別富商透露政府機密或政策向其傾斜,將會造成不公平競爭,嚴重損害香港投資吸引力。令一些奉公守法的商人無法營商,若外資撤離將會嚴重打擊香港經濟。
‧加劇香港仇富情緒:不法商人向政府官員行賄希望奪取政府工程或政策利益,直接導致商人經營成本增加,這些額外成本最終只會通過價格轉嫁給消費者,損害市民利益。另外貪污行為令官員及不法商人不合理地暴富,加劇原本已嚴重的貧富懸殊,令香港市民仇富情緒更高漲,損害社會和諧。
‧損害港人生活素質:雖然現時涉嫌貪污的官員多屬高層官員,但是如果這星星之火不及時撲滅,貪污風氣有可能向其他中低層官員及執法人員擴散。負責執法的官員或警察收受賄款,包庇非法行為,例如非法賭檔、販毒、色情場所、違例食肆等,不但令治安水平惡化,更損害港人整體生活素質。
‧損害香港廉潔形象:自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以來,香港貪污問題持續改善,2012年透明國際更指香港廉潔指數全球排名14,屬於廉潔地區。但隨着官員貪污事件不斷出現,國際社會將會質疑香港的廉潔程度甚至質疑香港的法治水平,國際形象將會嚴重受損。
如何有效防止香港官員貪污?
‧對於貪污嚴重的地區,一般而言,可以採用高薪養廉(提高官員薪金以減少貪污誘因),成立專責反貪部門、加強反貪教育、加強社會及媒體監察作為打擊措施。但是香港情況較為特殊:香港官員薪金已高於多數發達國家水平;1974年香港已成立ICAC專責打擊貪污;持續推行反貪教育;香港不同媒體對政府官員進行緊密監察(曾蔭權被傳媒揭發接受富豪款待就是例子)。那麼到底還有甚麼措施能有效解決香港高級官員貪污問題呢?
‧完善官員利益申報制度:根據現時制度,包括行政長官三司十二局在內的高層政府官員都需要申報個人財產,申報範圍包括物業、股票、是否在私營公司擔任受薪董事等。但是該制度並不需要官員申報是否欠債、房屋租金等財務權益,令不法官員增加利用職權收受利益而瞞天過海的機會。因此政府應該修改高級官員申報制度,將負債及租金等財務權益納入強制披露範疇。
‧加強廉政公署執法權力:香港廉政公署自1974年成立以來致力於肅貪倡廉,成功將香港轉變成廉潔城市。2008年《防止賄賂條例》修訂後,行政長官也被納入廉署的調查權力範圍,但行政長官涉嫌貪污問題仍未杜絕。事實上行政長官及高官的決策對香港影響極大,實在有必要擴大廉署權力,對高級官員進行更嚴密監察,例如授權廉署成立常設專責小組不間斷監察行政長官與高官,加強阻嚇力及監察力,徹底解決高級官員貪污問題。
總結:
廉潔是香港過往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也是往後香港賴以吸引外來投資,比臨近地區更為優勝之處,更是香港人普遍認同的核心價值。香港人必須向政府施壓,迫使政府改善現有制度,令廉潔這重要基石不被腐蝕。
Hong Sir
遵理學校通識科補習名師
(周二至四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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