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被𠱁轉名 慘遭趕出街 87歲病翁控五逆兒 索還四宅

物業被𠱁轉名 慘遭趕出街 
87歲病翁控五逆兒 索還四宅

【本報訊】年近九旬、行動不便的老父,以為五名子女承諾會與他同住直至終老,於是將名下四個物業轉名給他們。但在轉名手續完成後的三個月,老父卻感覺到自己不受歡迎,後來更被媳婦趕出街。老父指自己是受不當影響才將物業轉名,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五人,並聲明所簽的轉名契無效。
記者:黃幗慧

原告陳玉培(87歲)在入稟狀稱,他與已故妻子譚肖娥育有四子兩女,其中五人包括兒子陳銳志、陳銳聲、陳銳奇、女兒陳秀瓊及陳秀容(均為譯音),均是案中被告。
自2010年11月,原告一直與另一兒子陳銳權(譯音)同住,二人以長命契形式聯名持有四個位於慈雲山及黃大仙的物業,四個物業在2010年間購入,當時共值497萬元。

五被告聲稱同住照顧

去年10月18日,五名被告聲稱可代替陳銳權的角色,照顧原告,並與他同住直至他終老為止。原告相信五人所言,遂同意將自己在四個物業的一半業權,以餽贈方式轉名予五人,其中陳銳志更即晚帶原告回家居住。
翌日,五被告立即採取行動,帶原告上律師樓辦理手續,先將四個物業的長命契轉成分樓契。一個月後,五被告再安排原告以送讓契形式,正式將原告所持的業權轉名予五人,令五人與陳銳權分權享有四個物業。
轉名手續完成後,五被告便原形畢露。原告感覺到自己不受五被告歡迎,今年2月中,他原本住在陳銳志的屯門家中,但卻遭媳婦趕走,要他另覓地方居住,其他四被告亦不願意接收原告。翌日,陳秀容直接將原告送回予陳銳權。
原告事後多次要求五被告歸還物業,但都不獲理會。原告指,自己年老多病,有慢性缺血性心臟病又曾經中風,行動不便,當初以為五人是親生子女,才相信他們,卻沒有察覺到送讓契沒有列明條件是要他們與原告同住。原告現聲明送讓契無效,要求五被告將送讓契交出並取消。
案件編號:HCA12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