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為偵緝職務人員而設的特別津貼今日起會調升10至20元,初級警務人員津貼額由每月200元加至210元,督察級人員的津貼額則由400元加至420元。據稱警員之間互傳手機訊息,嘲諷加幅,稱每月加10元「可喜可賀」,加5%較今年薪酬增幅的3.92%還要高,對人員「極大鼓舞」。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批評加幅帶侮辱性,又指刑事調查隊近年出現人手短缺,除了因為工時較長,工作亦較辛苦,但津貼只是象徵性質,對警員是否加入刑偵部門影響不大。
陳祖光批金額脫離現實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覺得,需要檢討津貼的調整機制。他認為,由200元加至210元,肯定是不足,但強調不是數額問題,而是金額脫離現實,在現時經濟狀況下,增加10元無助維持購買力。
他會於本月初員佐級協會開會時提出討論檢討計算津貼的方法,月中警察評議會與公務員事務局開會時,會向局方反映,希望調整機制能反映經濟狀況。數年前警隊招募刑偵人手時有困難,曾成立「警隊招募及挽留警區刑事調查人員研究小組」,陳祖光表示近期情況已有改善。
警方發言人表示,偵緝任務津貼是發給未能就多項與職務有關的瑣碎開支申請發還款項的人員的恒常津貼安排。有關開支包括交通、膳食、小食及酬酢等費用。於1990年開始,根據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作出檢討及修訂。初期每兩年調整一次,至09年改為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