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犯罪集團串同百多間食肆干擾電錶及煤氣錶,只用了一條幼電線,便成功令食肆交少3,000萬元電費及煤氣費。犯罪集團每次從慳回的費用抽佣高達三分之一作報酬,食肆以為除笨有精,但犯案兩年後被偵破,有食肆只「慳」了數個月,被揭發後要暫時停業一周拆錶,還要花錢打官司,得不償失。
記者:樊素心 羅日昇

去年一月,中華煤氣收到匿名信,指有集團聯同食肆干擾煤氣錶,煤氣公司於是報警。警方調查下發現原來犯罪集團只用簡單工具犯案,除煤氣錶外亦有改動電錶。警方其後拘捕114人,涉及112間食肆。
本案共牽涉10名被告,集團骨幹丘致中(38歲)、茶餐廳老闆畢偉業(67歲)及火鍋店老闆叢金貴(68歲)昨承認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2010年中至去年8月中,調低食肆的電錶及煤氣錶讀數,令中華煤氣有限公司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少收費用。
慳食肆電費煤氣費
控方指,案中唯一女被告林麗(36歲)、丘致中及第三被告曾重光(60歲)屬主腦,林於2009至2010年間招攬丘犯案,曾則負責「拉客」找食肆落叠,集團每月向每間食肆收費2千至1萬元。丘在去年8月中被捕,他在警誡下稱,林的男友在2010年教他如何干擾煤氣錶。丘先用螺絲批在電錶及煤氣錶鑽出兩個小孔,再透過小孔穿入一條幼身的自製電線,調低錶內讀數。據悉,他會定時到訪食肆,待電錶及煤氣錶跳至某個高讀數時,再用電線將讀數調低,減少食肆須付的電費和煤氣費。
最初他拍住林往食肆改煤氣錶,每次只調低百多度,收取500至800元報酬。9個月後,他與林開始干擾電錶,通常調低約一萬度電,其後他單獨行事。
三人認罪做金手指
由前年9月至去年8月間,他曾更改逾68間食肆的電錶和煤氣錶。他向食肆收取慳回的電費煤氣費的三成作報酬。他靠犯案所得的收入由起初每月7,000至8,000元,升至後期約2萬元。警方在其寓所拘捕他時亦搜獲犯案工具及數簿。
涉案七名被告依次為林麗、曾重光、劉貴福、彭玉華、陳訓揚、李海輝及余金明,除今日認罪的畢經營的旺角豪園和深水埗雅軒,及叢在尖沙嘴的大叢火鍋店,其他食肆包括沙田的顯徑餐廳、深水埗的樂雅園餐廳等。案件下周二再提訊,三名認罪的被告將轉作「金手指」頂證其餘七人,待案件審畢後始判刑。
案件編號:DCCC462/13
部份涉案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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