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報告 消防處遭鬧爆 官:查唔到起火原因 點解唔外判?

複製報告 消防處遭鬧爆 
官:查唔到起火原因 點解唔外判?

【馬頭圍道三級火死因研訊】
【本報訊】馬頭圍道唐樓奪命三級火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陳碧橋繼今年初花園街大火聆訊期間鬧爆消防處高官後,昨天再次炮轟消防處調查報告,同樣將起火原因總結為「原因不明」。陳官更翻舊賬列舉過往四份火災調查報告,指處方疑複製報告結果,更揶揄處方應將調查外判,「點解人哋查到,你哋(消防處)查唔到?」
記者:鍾焯如

消防處消防區長曾偉明,昨天解釋火警調查報告時指,經調查後不排除起火原因為地下梯間店舖有電力故障,或棄置煙頭所引起,故將起火原因列為不明。陳官聽罷即打岔︰「其實消防處冇乜邊次搵到起火原因!」並隨即列舉包括今年2月花園街大火的四次火災調查報告,調查結果均為「unknown(不明)」。陳官質疑︰「咁啱五次都係unknown,仲要copy and paste咁!」他續轟︰「點解人哋查到,你哋就查唔到?完全搵唔到起火原因!」陳官直言︰「其實查唔到,點解唔外判?畀識查嘅人查,或者畀啲肯講原因嘅人查!」

消防區長曾偉明昨天解釋火警調查報告。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炮轟報告將起火原因總結為「原因不明」。

消防區長無補充

曾偉明解釋處方調查皆不偏不倚,盡力找出起火的可能性,惟沒有真憑實據,如將起火原因只指向某一可能性,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曾更早有準備提供數據,指去年37,000多宗火警中,僅得212宗被列為起火原因不明,否認不願總結起火因由。曾稱︰「我哋唔係搵唔到,只係排除唔到其他可能性。」陳官即反駁︰「如果unknown係等如搵到,咁你𠵱家話我知起火原因係咩?」曾僅答:「暫時無補充。」
陳官於今年2月花園街大火研訊期間,批評處方花逾一年調查,卻未能找出起火原因,及後更將責任推卸於警方,浪費法庭時間。
另外,專家證人何兆鎏教授供稱,不排除棄置煙頭引致地舖起火,但排除因壞電器漏電引起火災。高級屋宇測量師鄺偉倫則指,屬僭建的肇事地下梯間店舖,事後已被清拆。研訊下周二裁決。
案件編號︰CCD1584,596-59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