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翰被指延誤搶救

聖約翰被指延誤搶救

【本報訊】跑馬地一名93歲老婦,前日昏迷家中,附近聖約翰救傷隊接報趕抵,見事主身現屍斑,儀器檢查亦顯示她沒有呼吸脈搏,認為老婦經已死亡,毋須送院。惟救護員隨後到場判定要將老婦送院搶救,但最終事主仍是不治;聖約翰救傷隊否認誤判及延誤搶救。

救護員將老婦緊急送院

死者章李惠芳,與45歲菲傭同住山村道32號豐寧大廈一單位。前日傍晚6時許,菲傭發現老主人昏迷,於是通知老婦67歲的兒子致電召聖約翰救傷隊到場,發現事主已無呼吸脈搏,曾用心肺復蘇法及去纖震器電擊,儀器也顯示無生命徵象,且瞳孔放大,背有屍斑。於是在6時23分致電跑馬地警署指上址有人死亡。警方接報派消防救護車到場,但救護員認為事主仍有搶救機會,緊急送院,至7時38分宣告死亡。
聖約翰救傷隊及消防處救護員對死者應否送院做法分歧,惹起爭議。聖約翰救傷隊總監馬正興表示他們在接報後6分鐘已到場,沒有延誤搶救,也否認誤判死亡,「好明顯已經過世,送去急症室係唔啱安排。」至於有指只有法醫及救護車主管才有資格判斷某人死亡,馬則說﹕「我哋同救護安排,冇呢樣嘢。」
消防處發言人稱,救護車主管會因應病人脈搏、呼吸、身體狀況及反應判斷病人是否明顯死亡,如未有確定則會繼續為病人進行搶救及送往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