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星媽」 - 陳也

非常「星媽」 - 陳也

執一蚊被炒魷,打十五蚊買餸錢斧頭都要報警查辦。非常阿媽摑了四歲女兒同齡的幼稚園男同學一巴掌,當然成為被告。法官大人直情當她怪獸扮,狠批這位辣媽。有媽的孩子是個寶,在法庭內,犯婦人無奈只能低低地,喪家母狗一樣,嚅嚅自辯,因為自己疼惜女兒啊,見她被同學仔用力打了一下心口後,蹲在街頭嚎哭,肉赤啊,對方又沒有大人看管,向誰投訴啊,於是一時衝動,手起掌落。嗯,這種辯辭,最開明的裁判都會毛躁,這叫做認罪態度不佳,不知悔改,重犯機會極高,換了我是官,鑑於咬女警手臂都要拘留,不讓孩子上學實行家教亦要坐牢,這個阿媽兜巴星的是四歲兒童,以老欺少,向未來社會棟樑錯誤示範,罪加一等,必須即時收監兩個月,以儆同類怪物。
其實,這位「星媽」可以翻炒官腔辯護。譬如說,一巴換一拳,我以為,我已經處理咗!沒有新的補充了。以牙還牙,以摺凳還摺凳,這是向保安局看齊的依法辦事!這四歲小淫賊當街胸襲女童,疑似性侵,必須低調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