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叛諜案】
【本報訊】斯諾登在港匿藏月餘,同時令香港身處引發中美外交風波的漩渦中不能自拔。但隨着斯諾登離港,港府終「甩難」,態度也一百八十度轉變,由當初特首梁振英及港府官員多番重複「不評論個別事件」,變成昨午高調發聲明指斯諾登已離港。但在港以代表律師身份為斯諾登與港府周旋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則批評政府「冇規矩」,竟透過中間人傳話提醒斯諾登可以離開,「咁嘅做法作風真係好離譜」。
記者:梁德倫 鄭啟源 張婷婷
斯諾登向《衞報》表露身份後,正於美國的梁振英接受當地傳媒訪問時,七度以「不能評論個別事件」為由,拒絕回答相關提問。他回港後再度向香港記者稱不會回應個別事件,港府高層官員都不願回應,統一口徑稱一切會依法辦事,連斯諾登是否與港府有接觸都避而不答。
梁振英繼續不評論
不過,隨着美方正式宣佈向香港政府要求引渡斯諾登、相關官員又出口向港府施壓後,斯諾登終在昨晨離開香港,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華文媒體多維網及《南華早報》分別在昨午引述消息稱斯諾登已乘俄航離港,港府隨即在下午近4時發聲明評論個別事件,宣佈斯諾登已離港。
港府在聲明中表示,斯諾登已循「合法和正常」途徑離開香港,又指美國政府早前曾向港府要求向斯諾登發出臨時拘捕令,但由於美國政府文件「未能全面符合香港法律上所需要求」,故已要求對方提供進一步資料,供律政司考慮,最終因無足夠資料處理臨時拘捕令,故無法律依據限制斯諾登離境。港府在聲明中又強調,已向美方致函要求解釋早前報道指美方入侵香港電腦系統,以「保障港人的合法權利」。
無綫及亞視新聞部昨傍晚分別致電梁振英,由梁親身接聽,但他卻繼續不評論事件,被問到是否故意用這方法處理或現時是否最好安排,他一概以「我唔能夠答」回應。
斯諾登在港的代表律師、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則批評,港府在今次事件「亂晒龍」。他指上周五曾以代表律師身份見特區政府極高層官員,希望得知斯諾登可否離港,但對方開會時一言不發,又迴避斯諾登能否離開香港的關鍵問題,以「懶懶閒」態度處理事件,更質問何能否提供正式文件證明代表斯諾登。
何俊仁批一反常態
直至美國上周六正式向港府提出引渡,斯諾登向何俊仁提出,有「中間人」透露他可以離開香港,何俊仁遂向該政府極高層求證,但對方再度不置可否,以「冇嘢可以講」作回應。何俊仁說,過去處理同類事件時,港府會通知涉事人士可否離開香港,但處理斯諾登事件就一反常態。
何又指,斯諾登留港期間輾轉在幾個地方居住,並無接受警方保護,亦未有入住安全屋。何質疑特區政府根本無權處理斯諾登個案,背後由北京插手主導,「成個政府作風同處事手法都好有問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形容,斯諾登自行離開為政府提供「下台階」,但政府以美方提供的文件未齊為由不拘捕斯諾登,同樣利用灰色地帶避過影響本港司法制度,也令港府不用在事件上處於尷尬的處境。
斯諾登抵港後事件簿
5月20日:
斯諾登在夏威夷登機飛抵本港,藏身酒店
6月5日:
英國《衞報》公開秘密法庭文件,指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收集電訊商數以百萬計通話紀錄,翌日美國政府承認有關行動
6月6日:
《衞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披露「稜鏡計劃」,指NSA和聯邦調查局07年起可直接進入九家美國科網公司的中心伺服器,包括微軟、雅虎和facebook等
6月10日:
斯諾登在港接受《衞報》訪問,同意身份曝光;下午退房後行蹤不明。同日,紐約市長彭博取消與特首梁振英會面,改於翌日見面,但沒提及斯諾登
6月12日:
斯諾登接受《南華早報》專訪,不認為逃來香港是錯誤決定,稱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翌日播出梁在美國接受《彭博通訊社》的專訪,梁在訪問中「七不評論」斯諾登事件
6月13日:
《南早》報道「稜鏡」計劃09年延伸至本港及內地電腦網絡,入侵官員、商業機構及學生網絡,包括香港中文大學網絡
6月15日:
本港近30個團體遊行至美國領事館,聲援斯諾登
6月17日:
斯諾登在《衞報》設答問論壇,指被前副總統切尼形容為叛國賊,可算是「最高榮譽」
6月18日:
維基解密發言人為斯諾登向冰島政府非正式提出尋求庇護
6月22日:
美國聯邦檢察官指控斯諾登三項罪名,分別為非法散播美國國防信息、有意散播絕密情報資料信息和盜竊政府財物,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0年;要求港府發出臨時拘捕令
6月23日:
報道指,斯諾登乘坐客機前往俄羅斯,約本港時間晚上9時抵達。特區政府發聲明,以美方要求的臨時拘捕令文件未符合香港法律要求,故無法律依據限制斯諾登離境,並已將斯諾登離港一事通知美國政府;又就本港有電腦系統被美國政府機構入侵,向美方致函正式要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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