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在上的喪家狗 - 畢明

高高在上的喪家狗 - 畢明

超級英雄都有個超級滅聲器,在最美味的時刻,一按,把全世界靜音,讓批評、質疑、譏諷、謾罵自己的聲音啞掉,叫眾口毒舌無言。多麼厲害的指揮家,收。噪音戛然而止。
恭喜邁亞密熱火隊,連續兩年贏得NBA總冠軍,恭喜Lebron James連續兩年成為季後賽的MVP最有價值球員。行動永遠大聲過說話。寫這篇,我等了快三年。勒邦占士三年前高調轉會,由克里夫蘭騎士隊轉投邁亞密熱火,明知是萬箭穿心的決定,承受了全宇宙統一口徑的罵名,舊班主唱衰他「自私無義無情」,2010年7月,我卻在這欄寫「走得好!」結果,去年他和熱火贏得了任何NBA球員夢寐以求的總冠軍。但一次不夠,不夠服眾,如今連續兩年,硬仗,就不是幸運。我一直想,待他再奪總冠軍,才再寫他一次。
沒有喜歡過Lebron James(LBJ)。從來喜歡第二多過第一,小吉多過小雲。喜歡第一,太合理,喜歡第一,太悶。很厲害的第二,金庸筆下的左右使楊逍范遙,更合我意。LBJ與其說喜歡,不如說同情。像所有人,他一出道我就討厭,冇得解,或者就是太第一、太狀元、太自以為是。NBA的朝代面孔,由Jordan到Kobe Bryant到他,高比已經不得人心,他更沒觀眾緣。多年來,我發現他其實是頭underdog,不論多努力,掙到什麼成績,都被瞬間否定。原罪是天生異稟的身形和體能:6呎8、250磅,高度、力量、速度集一身,那來一隻運動能力那麼強的敏捷大熊?像含着足金運動天份出世的二世祖,人人慣性否定甚至看不起他的努力及成就,歸功他靠大隻如坦克快如跑車。大晒咩!幾多人把天生的才華糟蹋得一敗塗地?
罪名還有:轉會,那是養大他的母會啊!約滿,離隊,有什麼辜負。不為利,是寧願少拿三千萬美金的過檔。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離開。LBJ在騎士隊七年,拼盡過每分力每吋心,帶領球隊贏過東岸冠軍,不計數嗎?借任志剛的老實說法,今時今日,鞠躬盡瘁可以,死而後已sorry。你對我有同樣肝膽相照生死相許的浪漫嗎?如果有,好,和你同赴死獄一趟何妨!沒有的話,早唞拜拜收線唔該。別濫情打忠誠牌,雙方的。如今是球隊要有至少兩、三個超級巨星才有機會贏總冠軍的,騎士隊管理層提供過什麼超級支援給他?獨力難支先走為敬沒錯,錯在走得太高調做show。自此占士大帝(King James)更像喪家狗,表面高高在上。
我欣賞厲害的頑強的好看的underdog。在人生面前,我們都是underdog。生命無常令誰都處於下風。我祝福他與熱火這段無人看好的婚姻,我更欣賞他萬箭穿心下存活得比你好,存活得爭氣而沒有憤世得又酸又澀又苦。轉會新婚第一年,飲恨總決賽,憎他的人都心涼。新婚第二年,他打波的眼神不同了,原來心態不同了。他說曾經用憤怒來打波,總是心深不忿,要暴烈地證明給全世界看他的實力和決定,後來發覺是不行的,放下了。放下了那大過恐龍的ego,結果福有攸歸,去年贏了總冠軍,沿途依然是haters的冷嘲槍林熱諷彈雨。
今年,準決賽孭起贏溜馬隊的硬仗,總決賽第七場打至一兵一卒,有隊友支援,他靠不少中距離投球及三分波射垮對手,那是技術,不能說是體能屈機了。兩年總冠軍是最佳滅聲器,敢打無謂的賭,如他徇眾要求留守舊隊,手上不會有兩隻冠軍指環。
你的想法和大部份人一樣,你的人生也和大部份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