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輪姦少女 四男還柙

涉輪姦少女 四男還柙

【本報訊】四名16歲運輸工涉嫌與新相識少女飲酒消遣後,將她帶回她的大埔寓所輪姦。四人昨被押到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稱,由於各被告認識X並知道其住址,擔心他們會干擾證人,反對他們保釋。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不准他們保釋,將他們還柙警方看管至下周三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其間警方會安排認人手續。
四名被告共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們於本月14日在大埔某單位強姦女子X。控方指四人均在事主寓所附近的回收店工作,案發日與剛認識的X到酒吧消遣,X感醉意要求離去,他們送她回家後將她輪姦。
首被告被捕後向警方指稱第四被告先強姦X,之後輪到第二和第三被告,最後才到他與X性交。其中一人承認為其他被告購買避孕套,而首及第二被告更知道X不願與他們性交。警方事後在X的寓所搜證,將會化驗DNA、指模、血迹及精液的痕迹。
案件編號:STCC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