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得選擇的時候,我們覺得不受尊重。可有太多時候,我們不耐煩選擇,甚至討厭有權責去選擇,巴不得就坐在那裏,等待從天上會掉下來什麼、由他人手上會送上什麼,多了好奇心、省得動腦筋,不做挑這挑那的大爺,就做來之安之的大懶人,也不見得吃虧。
什麼都可以自主,什麼要拿主意,累死了。 特別是無關痛癢的選擇:要A餐還是BCD餐,要咖啡或茶、甜點要中式或西式。很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人自然感激這體貼,無所謂的人會嫌煩,真會講究的,才不選吃套餐。
特別是最無辜的選擇:在飛機上的套餐,選西式還是中式,一認真選就輸了,不過是在乾癟或煮糊了的麵條,以及橡皮牛排棉花魚柳上二選一,縱然一樣的難吃,但畢竟是自己的選擇,好歹要負責,那不必要的內疚,多冤啊。
更特別是最無可奈何的選擇:愛A君還是B君。本來無一物,忽然還不只來了一個人,有了面子,卻失了方寸,不管選哪,首先總有人受傷害,然後發現選錯了,自己也受傷加內疚,最後,被勉強愛着的,也成為受害者,真個三敗俱傷,同歸於盡。
有一說法,若然在AB之間,真要思前想後仍難以靠直覺一錘定音,則證明兩個都愛得不夠,甚至兩個都不愛。誰才是誰的菜,真有那麼簡單就好了,愛A餐這個這樣,也愛B餐那個那樣,都是誠懇地愛,卻已落得花心的罪名。清醒的人才會過份猶豫分析抉擇,愛到盲目毋須揀也沒得揀,原來也是種幸福──在變心之前。
人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看來,選擇越多,責任也越大,後悔的機會越多。
聽天由命自有一種期待命運光臨的快感。其實,每個人都多多少少想犯一下賤,做個被安排的奴隸,有個明顯的埋怨的對象,祭起天問式的控訴,就怪不到自己的頭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