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監察食物虛假說明(立法會議員(飲食界) 張宇人) - 張宇人

如何加強監察食物虛假說明
(立法會議員(飲食界) 張宇人) - 張宇人

近日有不少報道、文章都引述我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的會議上所講的幾句說話:「菠蘿包無菠蘿……雞尾包亦見唔到雞尾……」,指我在偷換概念,故意幫食肆開脫。那些人實在誇獎了我,我怎會如此高招。不過,這正好給我機會,講解一下現時本港監察食物虛假說明的問題。
我很多謝多份報章對我這幾句說話十分感興趣,只可惜抽離了前言後語,以致許多人都誤會我是在維護某食肆,指牛丸可以不含牛肉。其實,當日我說了超過七分鐘,整體發言是不支持故意弄虛作假的行為,尤其是若對有宗教信仰的人士造成傷害,實不可容忍。
事實上,現時海關是可以透過《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及當中第8條附屬法例,規管銷售行為,不可用虛假、具誤導性或不完整的陳述資料等欺騙消費者。不過,所謂「誤導」或「不完整」,這是值得斟酌,如海關提出檢控就必須有充份理據支持。當日委員會本是討論「有關監察對食物作虛假描述的機制」,我所以提出上文引述的比喻,是看了政府的解釋文件後,擔心有關當局矯枉過正,故提醒當局不要單以商品的名稱,就「拉人去打靶」。

許多食品的命名是約定俗成,這些大都是舊式傳統食品,但也不可抹煞他日有業界出其不意,為新出品創造出與成份完全不相符的名稱。蟹柳就是一例,由日本傳入,其實是由魚肉製成,並沒有蟹肉的成份。因此,我必須強調,海關引用有關法例時必須合情合理,不可單以字面的意思去執法。
我認同近日一連串傳媒針對食品虛假說明的報道反映了一個問題,在發言裏我也有提到,就是海關倚賴了食物安全中心,以致針對食物虛假說明的抽查行動不足。
須知道,政府主要撥資源給食物安全中心進行食物抽樣調查,焦點放在食物安全方面,主要進行微生物及化學測試,但食物的虛假說明卻屬於海關的管轄及執法範圍。然而,海關主要是接獲投訴才採取調查行動,恒常的抽查行動的數量及規模相比起來,微不足道,未必符合今日消費者的期望和訴求,海關和食物安全中心實在有需要檢討,如何可以互相配合加強有關工作。
近年,食肆愈漸倚靠不同的供應商提供食材,故許多時食肆都是受害者。所以,加強源頭追蹤及監察工作,有助提高阻嚇作用,對食肆其實也有好處。

張宇人
立法會議員(飲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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