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范椒芬早些時在明報撰文,論述民主要有四大條件,她指要實行民主,首先要有政治人才,並批評「政棍」只圖一己私利,只會誤國;第二要適度限制政治決定的範疇,議會拉布、司法覆核令政府無從運作;第三要有一個成熟專業的官僚系統以支持政府落實政策;第四要有民主自制,議員要抗拒令政府難堪的誘惑,要尊重議會程序和禮儀。
羅太所列的,並不是實行民主的先決條件,而只不過是一個無能政府希望別人高抬貴手的求情信。實行民主要有政治人才,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因為正正是沒有民主,所以才沒有政治人才。當庸材如羅太也可以享有高位,有能力的還會希望加入政府嗎?打個比方,在一場一百米的短跑競賽中,主辦者可以任意地改動個別運動員的起跑點,令他們屬意的人大享優勢,還會有善跑的人參賽嗎?但主辦方卻指不能改變他們的這個特權,因為還沒有善跑的人參加。不過羅太的言論卻還有一點近於實情,就是現在的政府中人沒有人才。的確,獨裁政府是不須要政治人才,而現在政府中也實際上大部份是無能之輩,但羅太認為這樣的一個無能獨裁政府可以持續下去嗎?
第二和第四點其實一樣,都是指反對黨不要和政府對着幹,不要令政府難堪,這種態度,卻正正完全地違反民主的原則。民主不只是一人一票選舉,這點羅太是對的,它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制衡。即使一個有民意授權的政府,還必須面對反對黨的全面監察。在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最大反對黨是有特別的憲政地位的,如英國的最大反對黨被尊稱為女皇陛下的忠誠反對黨。反對黨抽政府後腳,是民主社會的共識,因為不要忘記反對黨也有民意授權,只有無知如羅太才會認為反對黨尊重政府是實行民主的先決條件。民主社會中執政黨能頂得住反對黨的抽後腳,因為他們擁有更多的民意授權和更多的議會支持者。梁振英的獨裁政府卻兩者皆無,它還能繼續下去,就真的是無天理。
第三點又是一個似是而非的論據。敢問世上有哪種政治制度是不須要一個成熟的官僚系統?梁振英的獨裁政府不須要成熟的官僚系統嗎?官僚系統的成熟與否,和是否實行民主並無關係,只不過和政府運作的順暢度有關,無論這個政府是獨裁還是民選的。梁振英的獨裁政府還不是面對官僚系統的抵制而一籌莫展嗎?獨裁政府可以在沒有官僚系統的支持下運作嗎?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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