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意見】
政府打壓樓市行動擴大至非住宅物業,受到商界強烈反彈,認為會令本港自由經濟的國際聲譽「一朝喪」,倡議不應對非住宅物業徵收雙倍印花稅(DSD),或最少也要有一個如持有2至3年後的退稅機制。
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昨撰文繼續發功,指政府今年初向非住宅的工商舖物業市場買賣,都要徵收DSD,已打破過往只針對住宅市場的界線,令海外資金感覺不受歡迎,難怪本港國際競爭力排名正下跌。他舉例最近宏利保險(945)斥45億元購入觀塘樓花商廈作本港總部,所付DSD便逾3.8億元,宏利對此亦有微言。
倡非住宅DSD設退稅
這亦逼使本地投資者放棄本地市場,將資金流向如倫敦、紐約等商廈及商舖市場。因此,他認為政府不應對此類物業徵重稅,只要業主持有物業超過兩年,無論是自用或收租,都應退回多收的印花稅。
早前香港英商會、香港及澳門澳洲商會,亦去信立法會,認為真正投資者是不應受懲罰,建議可效法新加坡,持有物業逾三年,便豁免被徵稅。
此外,仲量聯行認為,一連串的壓市措施已嚴重打擊樓市交投,不但對用家不公平,更無助首置者上車,更甚是影響本港為亞洲投資中心的地位。因此,最好是撤銷有關壓市措施。該行香港董事總經理曾煥平稱,政府可考慮以資本利得稅取代額外印花稅。另價值逾2,000萬元的物業,亦不應被徵買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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