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天台48萬拍賣冇人吼

旺角天台48萬拍賣冇人吼

【本報訊】昨日(20日)黃開基拍賣行以48萬元開價拍賣旺角祥興樓天台,實用145方呎,該處曾做天台屋,記者直擊時上蓋物業已清拆。有業界人士表示,天台屋拆完可以再起。不過天台屋違例,加上收租成疑,好難有人敢冒險,結果「零」開價,天台地被收回。

周邊天台屋月租4,500元

昨日中午12時,記者由朗豪坊向砵蘭街方向,步行五分鐘抵祥興樓。大廈設有升降機,搭𨋢直上頂層,再行一層樓梯,那時逃生門正開啟。踏進天台,即見現場尚有兩間天台屋,由紅磚、木板、鐵板搭建,簡陋兼無冷氣,拍門多時無人應門。至於拍賣的天台業權,位處兩間天台屋之間,雖然空框框,但仍餘存天台屋痕跡。據悉,周邊兩間天台屋約以每月4,500元租出,其中一間由一家四口租住近兩年。
屋宇署圖則顯示,該天台業權已分契,分別為「A1」、「A2」、「B1」及「B2」,是次拍賣為「A1」。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天台四份業權均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俗稱「釘契」。協助將「A1」業權轉介拍賣行的相關人士表示,該業權業主已拆天台屋,最近已獲屋宇署發出滿意紙,才拿到拍賣行拍賣。記者查冊,該物業暫無顯示獲發滿意紙紀錄。
天台業權昨開價48萬元,拍賣官多次表示:「有冇出價?」,但一口價也無人開,最終收回。
律師伍家賢表示,倘若物業被「釘契」,即「業權負累」,理論上拍賣行需要披露。不過,拍賣行是中間人角色,通常與競投者訂立免責聲明,當中不會就物業業權負上任何責任。因此,競投者若對拍賣物業有興趣,事前應查冊,了解物業一切附帶條款,尤其業權責任。
有行內人士表示,雖然天台屋違法,但全港天台屋數之不盡,屋宇署根本無符,就算被發「清拆令」,拆完可以再起。他指,天台屋租金低,甚受新移民、輪候公屋人士歡迎,以該天台位處旺角而言,相信最終有投資者出手,再建天台屋出租,博取豐厚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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