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區海底隧道男職員在收費亭工作期間偷偷將一元硬幣「袋袋平安」,被負責監督的同事透過閉路電視目擊兼報警,因而被控盜竊罪。他昨天雖然獲裁判官批准撤銷起訴,但一元的代價是他需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另外需要支付1,000元堂費,以及被公司解僱。
左手拿起硬幣插褲袋
報稱東區海底隧道交通督察的被告黎國良(55歲)離開觀塘裁判法院時,拒絕回應。經營東區海底隧道的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營運部經理鄭瑞明,亦不肯評論事件。
本月13日,被告在東區海底隧道九龍出入口六號收費亭內獨自當值。根據規則,收費亭內桌上不准擺放金錢。在控制室負責監督的姓陳同事,透過閉路電視發現被告身旁桌上放了一個硬幣,遂嚴密監視被告。約一分鐘後,被告用左手拿起該硬幣。兩分鐘後,被告站起身將左手插入左前褲袋,其後如常工作。
陳前往截查被告,在其左前褲袋搜出涉案的一元硬幣並報警。警察到場拘捕被告,他承認因一時貪心犯案。
案件編號:KTCC3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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