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警司申保釋被拒

瀆職警司申保釋被拒

【本報訊】瀆職警司黃冠豪因貪圖4,000多元飲食折扣及威士忌着數而斷送前程,早前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一年,更遭裁判官拒絕讓他保釋等候上訴。黃昨天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法官認為現為初步評估階段,看不出黃很有可能上訴成功,故駁回其申請。

辯方律師指判刑太重

代表黃冠豪的大律師指,原審裁判官謝沈智慧指本案跟10年前的高級警司冼錦華「免費召妓案」沒甚麼分別,但本案發生地點是普通食肆,並非賣淫場所,兩案案件的嚴重性並不同;又指本案牽涉的利益,亦難與某些貪污案的收受利益相提並論,認為判刑一年實屬太重。代表黃冠豪的大律師稱黃有他的上訴理據,若果不讓他保釋,到他上訴時可能已服了大部份刑期。
控方代表指,黃曾三次光顧涉案食肆並獲得很高的折扣優惠,其中一次更獲逾八成折扣。他於第三次光顧後翌日,便批出酒牌予該食肆,明顯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方代表又指冼錦華當年被判囚兩年,今次黃被判監一年,認為原審裁判官並沒有犯下原則上的錯誤,定罪亦沒有不穩妥之處。
案件編號︰HCMA3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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