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0歲失婚婦不堪姊弟戀男友提出分手,失控用電鋸鋸男友,再用斧頭劈頭及淋腐蝕性液體,令男友盲了左眼兼毀容,昨天因蓄意傷人罪被判監7年4個月。失婚婦稱,願意捐出一隻眼給事主,惟事主斥她假情假義,「擺到明係老吹……不如捐隻眼畀第二個有需要嘅人囉……講得出要做得到」。他不會接受她捐眼,亦不想她的眼睛跟隨他一輩子。
記者:李啟發
被告李靜兒早前還柙3周,心理報告顯示,她有意圖殺死事主。辯方律師昨天解釋,被告案發前一晚遭事主迫玩3P,一時憤怒和傷心交集,才去購買電鋸等工具,目的是教訓事主,沒想過對事主帶來長久的教訓。
不想她的眼跟一世
對於每段感情,她都很投入,但卻不懂處理感情關係。此外,她並不知自己有邊緣人格障礙。案發後,她成為基督徒,牧師及小學校長均為她撰求情信。
法官貝珊強調,被告案發前先買齊包括斧頭及電鋸等工具,出動三種武器襲擊事主黃海城(29歲),罪行嚴重,事主因幸運才沒有被殺,但終於盲眼。
被告李靜兒透過律師稱若然可行,願意捐出一隻眼給事主黃海城。黃海城接受電話訪問時說:「講得出要做得到,空口講白話,咁樣冇意思個喎。」他不會接受她捐眼,亦不想她的眼睛跟隨他一輩子。
他說自己的眼睛已不可能康復,認為被告若肯將眼睛捐給「兩隻眼都需接受捐贈嘅人」,才會接受她的道歉。黃再次強調沒迫被告玩3P,批評被告無恥,仍然揑造事實,不想再跟她有任何關連。前年2月,事主發現被告報細年齡12年後要求分手。
鋸臉劈頭再淋腐液
直至9月3日,事主服下三粒被告聲稱是維他命的藥丸,10多分鐘後感睏倦入睡。其間,事主左邊面頰突然感到劇痛,睜眼見被告手持電鋸,鋸向他左臉及頸。他抵擋後,遭淋潑洗地水及打頭,終披血走到樓下求助。他送院發現左耳、頸至嘴唇等多處受傷,頭頂及後腦的割傷相信由斧頭造成,左眼被洗地水灼傷致失明。
案件編號:HCCC3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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