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獲批准最後自辯

楊家誠獲批准最後自辯

【本報訊】涉洗黑錢的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向法庭申請,讓他在其他辯方證人作供完畢後才出庭自辯。主審法官游德康昨天批准,但提及一般案件的被告在聽取其他辯方證人作供後才自辯,可能會為自己「度身訂做」供詞,他在本案裁決時會考慮此因素,從而衡量被告證供所佔的比重。游德康提醒辯方,應注意和承受箇中風險。
面對五項洗黑錢罪受審的楊家誠(53歲)否認於2001至2007年間,利用他和父親楊松的五個銀行戶口,洗黑錢逾7.2億元,本周四被裁定表證成立,楊仍在考慮會否自辯。辯方昨天稱其中兩位證人已準備下周一作供。辯方早前指會傳召六名證人,包括事務律師、專家、證券職員及澳博股份有限公司職員。
案件編號:DCCC860/11

有料放?想收料?入嚟【蘋果互動】啦!
【蘋果互動】是蘋果日報與讀者緊密互動、放料及收料的聚腳地。
http://fb.com/AppleDaily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