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運人士古思堯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去年4.1遊行至中聯辦門外,企圖焚燒區旗案,裁判官杜浩成昨裁定兩人罪成,更下令將兩人還柙,明言考慮加刑。民陣直指國旗法已不合時宜,牴觸《基本法》賦予任何人所享言論自由權利,明顯違反憲法,判罪成不合理;庭外社民連梁國雄批評杜官立場偏頗,不宜處理人權案件,他更指還柙初犯的馬雲祺,做法「無道理」。
記者:鍾焯如 蔡朗清 潘柏林
曾處理多宗非法集結案件的杜浩成裁判官裁決時指,從電視台新聞片段已清晰可見兩被告分別以打火機及燒着的報紙,企圖焚燒區旗。杜官反駁辯方指區旗條例不合憲的說法,指區旗是象徵香港回歸後,為中國不可分割的部份,區旗有重要及獨有的意義,指保護區旗從憲制層面詮譯,完全符合保障公共秩序的原則及整體利益,又指如沒有這法例,將衍生社會衝突及破壞社會安寧。杜官又指,證供顯示兩人與多名不知明人士犯案,加上企圖燒區旗時或令身邊人士受傷,將按此考慮加刑。
另外,控方承認本案「拘捕時間遲咗」。警方於今年初才落案起訴兩人,延遲檢控約十個月。剛出獄僅約一個月的古,昨於犯人欄及囚車內不斷高呼「民主萬歲」、「平反六四」口號。案件將於本月27日判刑,其間索閱兩人背景及教導所等報告。
梁國雄昨在庭外高調批評杜官「未判先還柙」的手法「無道理」。法庭一般予21歲以下犯人改過自己的機會,而馬年僅19歲,沒案底,今次初犯,本案又不涉暴力,但判刑前先將他還柙,等如「間接要佢坐14日監」。他指會向高院申請保釋馬,又批評杜官立場偏頗,將去信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處理這問題,「愛港力(成員)打人都係判罰1,500蚊!嗰單案又係杜浩成(判)!」
國旗法被指不合時宜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陳倩瑩表示,保護國旗法已不合時宜,「區旗法同樣牴觸《基本法》賦予任何人應享有發表和言論自由,判古同馬有罪不合理」。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社會上有爭論指國旗法已不合時代需要,有違《基本法》,今次案件在裁判法院審理,要釐清是否違憲的法律觀點,有需要被告上訴至高等法院,甚至高等法院處理。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曾稱,香港回歸至今16年,要透過保護國旗貫徹一國兩制,裁定國旗法並無違憲的觀點已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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