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險業聯會一直與政府及其委託的顧問衷誠合作,就自願醫保計劃(醫保計劃)的細節和技術性事宜,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計劃具透明度、能為市民提供更多選擇,以應付日益上升的醫療開支。
然而政府在月初向立法會介紹的計劃新版本,卻偏離了上述的大方向,不只強制日後私人醫療保險的保單種類,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利,更叫停了確保醫療收費具透明度的「症候族群分類」(Diagnosis-related groups-DRG),對於這兩點,我們必須向市民表達業界的憂慮和看法。
現時全港有超過360萬人擁有各種類型的醫療保險,每年新增的投保人約有20萬。可見市民不但越來越重視醫保,亦顯示他們對醫療保險的信心。
可是,食物及衞生局的最新建議,卻規定日後保險公司只能推出醫保計劃這單一產品,沒有讓市民選擇的餘地;部份財政資源比較緊絀的消費者,更會因為未能負擔較高的醫保計劃保費,而無法購買私人醫療保險,最終只能跑到公立醫院求診,這不只延長了輪候和延醫的時間,更大大增加了公營系統的負擔,與當局推出醫保計劃的原意相左。
同樣情況亦會發生在僱主提供的團體保單上。按顧問推算,醫保計劃較現時自由巿場銷售的醫保保費高出最少10%,這不只增加經營成本,部份僱主更可能因為難以負擔而削減、甚至取消團體醫療保險福利,令僱員頓失基本的保障。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容許醫療保險雙線發展──除了提供符合醫保計劃要求的產品外,亦可以銷售現有的醫療保單。假如消費者覺得醫保計劃可取,就自然會轉投,毋須強制轉移,否則只會適得其反。
醫保計劃成功與否,另一關鍵在於收費的透明度,這包括保險公司、醫生及醫院的收費。
是次建議忽然叫停DRG/套餐式收費,實在令人大惑不解;DRG是整個醫保計劃的核心和賣點,為常見的手術費用制訂統一收費表,讓市民一目了然,清楚了解醫療開支,安心在私家醫院接受治療,減輕公營系統的負擔,可謂是雙贏方案。
現在,當局卻放棄DRG,反而要求保險商與醫生或醫院簽訂合約,自訂套餐金額。全港11家私家醫院的收費和配套不同,如果沒有政府牽頭統一,而要個別保險公司與私家醫院逐一制訂「免繳付套餐」和「定額套餐」,不但存在技術上困難,最後每個所謂「套餐」的訂價不一,只會對消費者造成更大的混亂。
我們謹在此再次強調:DRG是確保收費具透明度的唯一方法,亦是整個醫保計劃成功與否的關鍵,如果缺少了DRG,醫保計劃也只不過是當局自創的新保險產品而已。
保險業界十分重視是次醫療改革的成敗,任何改革都必須從問題的根本性入手,再彙集各持份者和相關團體的意見,至臻完善,為巿民提供優質的選擇。假如改革者只擇易而為,而不敢碰最核心的根本問題,即使再次推出不同建議,最終也只會徒勞無功。
作為保險供應商,我們積極支持改善醫療保險產品的建議,包括訂定標準保單條款和保障項目、終身續保、透過適當管理風險保證承保和容許轉換承保商,以及推出措施加強及改善現行的解決索償糾紛機制,令消費者更感滿意。最重要的是,保險公司會繼續透過自由競爭,不斷改善產品質素、提供更多選擇,讓市民受惠。
醫保評論系列六之四
李滿能
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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