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呈請 <br>終院聽取學術爭辯

特首選舉呈請 
終院聽取學術爭辯

【本報訊】特首選舉落選人何俊仁去年提出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挑戰梁振英當選的結果,雖然最終敗訴,但終審法院同意就選舉呈請的七天限制,以及呈請與司法覆核的關係等問題作學術爭辯。梁一方昨日在終院稱,特首只有一名當選人,為了公眾利益,如有需要應盡快就挑戰作了斷,拖得太久反會影響社會運作,七天的挑戰限期適當,不會影響選舉的廉潔性。
何俊仁的代表指出,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候選人有權於選舉有結果後七日內提出選舉呈請,亦有權在七日後與其他公眾人士一樣,以司法覆核挑戰選舉結果。

梁振英為堂費上訴

梁振英與政府的代表均認同候選人可於七日限期內提選舉呈請,但梁一方指司法覆核僅限公眾人士如梁國雄提出,候選人不可選擇藉司法覆核挑戰結果,只能提出選舉呈請。政府代表則稱,法庭不需就司法覆核的問題作出決定。
梁一方以特首的職能和責任皆十分重要,當選後應如期上任,因特首與立法會或鄉議局成員不同,只得一位,要避免影響社會運作,七天的挑戰限期適當。
聆訊今天繼續,梁一方會就堂費作上訴,法庭原裁定梁要分擔部份訟費,梁認為法庭既裁定何俊仁和梁國雄爭勝無望,堂費理應由兩人全數負擔。
案件編號:FACV24,25,27/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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