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涉嫌受賄及濫用職權案昨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只半日就審理完畢。雖然控訴書指劉兩罪情節特別嚴重,造成特別重大損失;但檢方昨日在庭上又提出劉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可從輕處罰。法院宣佈將擇期宣判。不少網民質疑法院草率審理,疑點重重。
檢方指控劉志在25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460萬元(人民幣.下同)。庭審在上午8點30分開始,身穿一身深色衣服的劉志軍由警員押上法庭,這是劉自2011年2月被中紀委「雙規」後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面容消瘦,氣色蒼白。法庭消息稱,控辯雙方在庭上的辯論焦點在涉案金額上,劉對兩項罪名並無異議,但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元提出質疑,認為不屬於受賄。辯方律師為被告作輕罪的辯護。劉的親屬及新華社、央視記者共50人旁聽庭審。
賄款幾十億變幾千萬
檢方指證劉利用擔任武漢、鄭州、瀋陽鐵路局長及鐵道部副部長、部長等職務便利,為多人輸送利益,接受賄賂,為丁羽心(又名丁書苗)及其與親屬控制的公司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工程中標、解決資金困難等提供幫助,使丁及其親屬獲得巨額經濟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據劉的辯護律師錢列陽介紹,劉認罪態度非常好,悔罪欲望強烈,在3個半小時的庭審中,劉自稱因身體不好,坐着不舒服,一直站着受審,他在最後陳述時聲淚俱下,獨自說了十多分鐘,「感謝黨這麽多年的栽培,感謝辦案系統的教育,自己犯了這樣的錯。本來應該中國夢貢獻能力,現在感覺對不起家人」。
劉案庭審半日草草收場引起網民不滿,他們質疑該案案情重大復雜,為何短短一上午就審完了,為何受賄金額與原先報道(數十億)天差地別?有網民質疑劉志軍「聲淚俱下上演哭戲」而檢方建議輕判更遭質疑:「幕後大手是誰?」
新華社/北京《京華時報》/新浪微博
劉志軍小檔案
年齡:60歲
原籍:湖北鄂州
學歷:中央黨校研究生
經歷:
廣州鐵路局政治部副主任
鄭州鐵路局副局長
瀋陽鐵路局局長
鐵道部副部長、部長
2011年2月,被中紀委撤職調查
2012年11月,開除黨籍,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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