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禮的學問

送禮的學問

【社福絮語】
送禮是人之常情。對象通常是父母、長輩、親友等等,有時也包括業務上往來的人士。
你會發現,為自己所敬愛的人選購禮物時會花盡心思,而且毫不吝嗇,務求對方收到時高興。送禮物通常是在親友生日、結婚和畢業等日子。禮物主要是用來表達愛意。

收禮加餸菜皆大歡喜

目前的社會,除非是至親,否則遇上親友或同事結婚、生日等日子,通常都會以現金禮券作為禮物,讓他們自行購買心頭好,免得收到的禮物不合用,白白浪費掉。
本人以前工作的機構轄下有兩所安老院,每逢節日,不少住院長者的家人都會送上紅封包給一些工作人員,以表謝意。
由於院方規定不可收取,於是婉拒,但家屬卻堅持,認為拒收不近人情,於是院方更改規定,親友可把紅封包放在一個指定的玻璃箱內,箱外並貼出告示,聲明收集後將用於院友身上。之後院方訂下一個日子加餸菜,讓全院院友一起享用,結果皆大歡喜。
社福機構和學校通常都依照廉政公署指示,收到禮物時價值不能超過500元,如覺得禮物價值超出此數便須向機構主管呈報,由機構決定是否收取。目的就是戒貪和養廉。
撰文:資深社會工作者陸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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