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交通部門最近推出針對紅公仔亂過馬路的行人的罰則,電視新聞看到深圳交通警執法的情形,嘆為觀止。一個女人被捉到後拒交罰款,一路狂奔,躲進附近一間女廁(奇怪,這個時候他們可以這麼快找到廁所?),在裏面躲了十幾分鐘,被女警帶了出來。女人大吵大嚷,先是聲稱看不到紅綠燈,繼爾辯稱不明白紅綠燈的意義,總之就是不交錢。最終被幾個警察帶走。另一對夫婦亂過馬路被捉到後,就二十元罰款數目跟交通警討價還價,婦說,「就只有十塊錢,你要就要,不要就算!」更撒潑指着交通警的鼻子大罵:「你這是敲詐!像你這種人在我們重慶是吃不開的!我就是不罰給你!」兩夫婦罵完急步離去。
隔岸觀火,看着電視屏幕上這一幕,是很有趣,甚至很好笑的。當警察遇上刁民,攝影鏡頭下,警察不敢發作,甚無奈。當鏡頭移開,不難想像,警察和刁民,只能鬥惡。誰惡,誰就贏了。
只是,當這樣的刁民一群一群襲來香港,就一點也不有趣不好笑了。還記得上次在港澳飛翔船上用嬰兒車堵塞逃生通道,拒絕搬開並對職員破口大罵、人身攻擊的中國刁民嗎?香港人是無法跟他們鬥惡的。要在強權之下的夾縫中苟且生存,不做順民便只能做奸民、刁民。香港人不跟他們保持距離,刁民若污水,很快把香港這池水染污,香港最終變作臭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