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源於基本法」洗你的腦<br>(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系講師 林靜潔) - 林靜潔

「一切源於基本法」洗你的腦
(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系講師 林靜潔) - 林靜潔

反國教運動令政府在學校推行洗腦教育「無限期擱置」但洗腦教育依然陰魂不散,無時無刻不在乘虛而入,近期最好的一個例子,就是「一切源於基本法」的洗腦廣告。
「一切源於基本法」乃是系列廣告,口號式的宣傳無非叫我們毫不猶豫地認同,香港今時今日之所以樣樣都好,都是因為有《基本法》。誠然,廣告中提到因為有《基本法》、一國兩制,令香港「可以更好條件進入內地市場,拓展商機」,也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世貿組織」等,這些內容雖則宣傳意味很重,但總也是事實,是《基本法》訂定後,香港在中國的地位清晰後才獲得的有利條件,若然說這些好處是「源於基本法」,尚可說得通,可是「企業自由經營、資金可以自由進出」,「出入境自由」以及「權利、自由」也是源於《基本法》,似乎已有點牽強,但最新一輯廣告,更令人費解,因為該個廣告的內容,談及選擇職業自由,由天真可愛的小朋友逐一說出自己的志願,一幅幅美麗的願景,最後旁白實牙實齒的告訴你,「一切源於基本法」!

何以我會覺得這些廣告正在混淆事實呢?且讓我們看看《基本法》的歷史。《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八十年代成立,直至1988年4月,《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公佈首份草案,大家才得以嘗試理解《基本法》的內容,並透過多次諮詢發表意見;1997年7月1日,《基本法》才得以在香港實施。一部實施了才15年多一點的《基本法》,現在卻被說成是一切的根源,難道權利、自由,我們以前沒有,要有了《基本法》才有嗎?營商自由,英治時期沒有嗎?出入境自由,不是從來都有嗎?
我們過往享有的權利,97後繼續享有,我們該慶幸此等權利沒有被剝奪,但《基本法》沒剝奪的,就等同「源於基本法」,邏輯欠奉,亦未免令人覺得,這種宣傳比起街邊橫額上的「成功爭取紅綠燈延長5秒」更假大空。
香港開埠以來一直享有的權利,被「一切源於基本法」騎劫了,廣告又不停的宣揚祖國和香港是一家人,要愛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中國是我們的祖國,我們應該更加愛護祖國」,一輯一輯的廣告,一次又一次的播放,洗腦的意味已經躍然畫上。

納粹宣傳部長曾說過,「謊言重複一千次即成真理」,毛澤東更厲害,指謊言重複一百次就成了,可見重複是一種力量,一種足以洗腦的力量,而謊言如何能重複一百次,重點在話語權,現在掌握話語權的是梁班子加上背後中國政府在發功,用公帑拍攝的廣告得以狂洗大家的腦。
洗腦成效大家有目共睹,五四精神可以說成是「尊重和包容」,已是一個很好的說明,筆者亦見過學生在作業上流暢地寫着「自由、民主和廉潔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是基本法賦予我們的……」年青的一輩不乏懶於思考、邏輯思維薄弱之輩,但這卻就正就是洗腦宣傳的「目標觀眾」!在學校推行國教我們擋住了,但要去抵擋這猶如水銀瀉地、無孔不入的洗腦宣傳,還要靠清醒的頭腦和鍥而不捨的精神,在日常生活中好好的教育下一代。

林靜潔
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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