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研按兼職工時計福利

勞顧會研按兼職工時計福利

【記者盧文烈報道】全港約有10萬名僱員由於每周工作時數少過18小時,未能享有病假及勞工假等福利,政府正研究加強對這類兼職工的保障,昨日向勞工顧問委員會拋出五大方案,供委員研究,包括全面取消連續性合約的規定,即僱員不論工時長短都可享有《僱傭條例》下所有權益;另一建議是按比例計算僱員福利,即僱員日後即使每周工時少於18小時,也可獲部份福利。據悉,政府7月會正式提交終極建議方案。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為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8小時(俗稱4.18),才會受到《僱傭條例》保障,享有病假、產假、休息日及勞工假等福利。這項連續性合約的規定已由1990年沿用至今。
勞顧會昨開會,由勞工處代表向委員拋出五大修例方案,供委員討論。最進取是全面取消連續性合約規定,即僱員就算每周只為僱主工作一日,也享有《僱傭條例》下所有權益,但當局指出有關安排將對全職僱員不公平,而僱主反對聲也肯定最大。
另一方案是按比例計算僱員福利,政府有兩大構思,一是以18小時為計算基準,若僱員每周工作9小時,便可享有一半福利。另一構思是以全職僱員每周平均工時作計算基準,以新加坡為例,每周工時為44小時,即做滿22小時才享有一半福利。

防資方逃避責任

勞工處另兩方案建議可考慮把4.18改為4.16或4.72,前者將員工指定每周工時縮減至16小時,後者則規定只要僱員在4周內合計工時達72小時,無指定每周最少工時,便享有全數福利。
據了解,資方委員普遍反對作任何更改,擔心會大幅增加營運開支。勞顧會勞方成員周小松指,不少公司故意將員工每周工時縮減至少於18小時,以逃避責任,若按比例計算僱員福利是最公平做法,「冇理由做18個鐘就有晒所有福利,9個鐘就乜都冇。」另一勞方成員梁籌庭亦指,按比例計算福利較可取,相信修例只影響少數聘請大量兼職的大機構,如馬會及港鐵等。

處理連續性合約規定的五大方案

1.維持現時4.18條款不變,即僱員須連續工作4周,每周工作最少18小時,才享有全面僱傭保障及福利
2.將4.18改為4.16,即僱員連續工作4周,每周工作16小時,便可享有全面僱傭保障及福利
3.將4.18改為4.72,只要僱員在四周內合計工時達72小時,便可享有全面僱傭保障及福利
4.取消連續性合約規定,即僱員不論是兼職或長工,都享有《僱傭條例》下所有權益
5.按比例計算僱員僱傭福利,即使每周工作少於18小時,也可獲部份福利
資料來源︰勞顧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