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案前公安申保釋被拒

商交所案前公安申保釋被拒

【本報訊】商交所假文件案其中一名前公安被告昨向法庭申請保釋,透露來港是為集資在內地興建學校,卻無辜被捕。他透過代表律師批評控方證據薄弱,相反他有銀行文件證明來港目的。裁判官提到兩份懷疑假文件上,寫有前公安姓名,加上案情嚴重,決定繼續還柙。

稱來港集資建校

涉案3名內地人被告戴麟懿(55歲)、李善容(49歲)及前公安連春仁(50歲),昨再被押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僅連申請保釋。其代表大律師稱從事教育工作的連,去年計劃在內地建校集資,獲朋友通知可獲借貸1,100萬美元,但需先來港支付前期作業費203萬港元,連遂來港付款,其間在酒店內被捕。據悉,該朋友是一名從事教育工作的內地女子。
大律師強調警方沒有從連身上搜出文件,房內亦沒連私人物件,連只是身處房間「俾人利用咗,無辜地涉案」。而連該名女性朋友主動到警署解釋連來港始末,提供該203萬元銀行存款文件。辯方相信銀行有攝錄存錢過程,只要警方追查便能證明連所言非虛,連現可提供80萬元現金及20萬元人事作擔保金。
控方則指警方已確認撿獲的百多份文件中,其中10份是假文件,聲稱由中國銀行發出的確認信、本票及支票的副本,涉及銀碼由500萬元至2,000萬元。裁判官回應考慮本案背景及潛逃風險等,決定駁回保釋申請。連、李將於6月7日再出庭,戴則在7月19日到庭。
另外,日前被捕的另一名76歲姓陳男子則獲准保釋,七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案件編號:KCCC19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