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下月尾召開

死因庭下月尾召開

【本報訊】馬頭圍道111至113號的舊式唐樓,地下攝影公司擺放雜物的閣樓起火,結果造成四屍五命慘劇,其中傷者黎學文的太太黃建環、6歲的長子黎俊顯、1歲的幼子黎俊德及尚未出生的女兒黎子珊,慘被燒死梯間,屍首燒得體無完膚。另一名死者18歲少女謝茵怡,為救爸爸及妹妹,犧牲生命。
本月15日便是火災兩周年,死因聆訊終在下月尾展開,死者家屬均希望死因庭能查出火警真相,還死者一個公道。警方指,馬頭圍火警的死因庭下月尾召開。但發生在2011年11月30日、造成9死34傷的花園街四級大火,已完成死因聆訊。為何馬頭圍火警會較花園街大火遲召開死因聆訊?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決定開庭日期非按案件發生先後決定,而是以案件原因是否已清楚,警方是否有足夠證據來決定開庭日期。若案件遲遲未開庭,涂謹申說,亦有可能因案件尚有疑點,警方需調查後,才能開庭。
他說,一般自然死亡個案,不會召開死因庭,但若有人在意外中死亡,引起公眾關注,便會召開。死因裁判官的結論,不會構成任何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