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沒有自來水供應的中銀大廈星巴克咖啡店,店外有多張枱椅供食客使用,但食肆牌照要求須裝設有自來水系統,本報查證發現,原來該店申領的是較寬鬆的食物製造廠牌照,令人關注是否有人走法律罅。
顧客不能於店內進食
據了解,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者只能外賣食品,不能設置枱椅。記者昨追問中銀大廈星巴克店外何以有多張枱椅供食客使用,星巴克發言人回應指該店外面的枱椅與星巴克無關。
食環署表示,該店簽發的食物製造廠牌照,配製食物供人在處所以外地方進食。由於該店沒有水管供應食水到店內,根據牌照條件,須提供一個供水箱或使用原裝蒸餾水作為食水,在符合發牌條件後,該店獲簽發牌照。而根據紀錄,該處所的牌照覆蓋範圍包括配製、貯存食物及洗滌用途的地方。顧客從店舖購買食物後,在大廈的公用部份進食,無違反其牌照條件。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批評現時食環牌照條例有很多灰色地帶,例如不少商廈舖位都缺乏食水水源,故當局應澄清,究竟是否容許食肆從其他地方取用食水?哪些地方的水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