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撞船事故賠上三十九條人命,調查委員會狠批海事處驗船馬虎、有法不執,南丫Ⅳ號既沒有兒童救生衣,亦沒有水密門,海事處處長廖漢波一直堅拒道歉,被人鬧爆。調查報告公佈已近一個月,廖漢波前天終於願意鞠躬向受傷者、家屬及市民道歉。
雖然這個遲來的道歉,不為死難者家屬接受,但沙膽虹覺得,遲來的道歉總勝過死不道歉,總好過他的同僚陳茂波和老頂梁振英,一味拖字訣,希望丟淡件事也不道歉。廖漢波解釋他遲遲不道歉的原因,在於在處理嚴重事故時,作出道歉或其他說法要考慮各種問題,會先徵詢法律意見,這做法根本就是官僚兼戇居。舉凡向律師查詢應否就事件道歉,律師一般是不會建議的,因為道歉了,就等於承認錯誤,承認錯誤就會有民事訴訟跟尾,大批死難者家屬會索償。但律師建議歸律師建議,道歉與否的最終決定權仍在處長身上。錯就是錯,難道不道歉就等於沒有錯嗎?死難者家屬就不可索償嗎?明知是錯,就應第一時間認錯道歉。
沙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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