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位停呼吸機 瑪嘉烈病人亡

轉位停呼吸機 瑪嘉烈病人亡

【本報訊】公立醫院再爆嚴重醫療事故!瑪嘉烈醫院兩名護士本周日轉運一名57歲患運動神經元疾病、肺炎及呼吸衰竭的女病人期間,暫停其呼吸機長達一、兩分鐘,致病人最後懷疑因無法呼吸、心跳停頓致死。個案交死因裁判官跟進。腦外科專科醫生梁顯信形容事故極罕見,從未聽聞病人因運送過程死亡,指院方必須徹查事故原因,向公眾交代。
女病人去年9月由瑪嘉烈醫院,轉送到院內荔景康復大樓留醫,其運動神經元疾病達晚期,病情嚴重,需持續使用呼吸機接受氧氣治療。事發約於當日下午1時半,該院因病房運作需要,要將病人轉運到同房內另一病格。轉運過程由兩名護士負責,醫生並不在場。
負責護士當時認為可暫停病人的呼吸機一、兩分鐘以運送病人。病人轉送另一病格後,獲重新接駁呼吸機,但其情況突然轉壞,繼而心跳停頓,醫生即時施行心肺復蘇搶救,但病人心跳再停頓。病人在家屬同意不再施以急救,終在當日下午約4時死亡。
該院發言人指,院方非常關注今次事故,對病人離世感難過,向家屬致歉。院方已安排顧問醫生及病房職員與家屬會面,詳細解釋事件;又指會徹查事故,並已透過早期事故通報機制通知醫院管理局。
立法會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促院方交代事故原因,「乜原因要病人轉病格?點解判斷病人要轉?病人當時情況穩唔穩定?適唔適合咁做?」正常情況下,醫院應視乎病人維生指數,包括心跳正常等,決定是否適合轉運病人,若病人情況不穩定,便不適宜轉運。

專家從未聽聞同類事故

至於病人是否可中途短暫停用呼吸儀器,李直指此屬專業判斷,無規定指引,院方需解釋及交代涉事醫護人員何以作此決定。
腦外科專科醫生梁顯信稱,運動神經元疾病屬一種神經衰退疾病,患者會因橫膈膜及肋骨附近的肌肉無力,逐漸失去呼吸及四肢活動能力,致最終要卧床及靠儀器協助呼吸。此病無藥可醫,患者多數在中年病發後,數年內死亡。
梁解釋,如病人因失去呼吸能力要靠呼吸機幫助呼吸,轉運期間不可輕易停機,需詳細評估及作準備,如要麻醉科等醫生協助,以人手泵氣方法協助病人轉運。另也有其他方法可使用,如為病人先提供純氧治療,或其間使用可攜式呼吸儀器等,強調病人必須在情況穩定、血含氧量正常情況下才能作轉運。他指今次事故十分罕見,從未聽聞有病人因運送過程死亡,指院方必須徹查及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