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正聆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酬酢事宜,前廉署調查員林卓廷認為帳委會應傳召社關處處長、劉江華太太穆斐文,以印證湯稱遊山玩水、飲茅台是否身不由己。另外,廉署最初以食品不是禮品,遺漏向立法會提交5萬多元曲奇、月餅開支,林卓廷指若是由穆決定,她應負責,「如果咁高級嘅人犯咁低級嘅錯誤,好影響廉署聲譽,屬嚴重錯誤」。
不能藉刑事調查拒答
帳委會再傳召湯顯明本周末作證,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希望委員能趁機釐清湯有否帶同女朋友、前入境處助理處長陳詠梅,和球友富商黃楚標出席有中聯辦人員在場的公帑酬酢活動。
林卓廷指若湯顯明有做但無合理解釋,可能是濫用公帑;席間若與中聯辦討論廉署機密,但有非廉署人員在場,更可能是洩露廉署機密。
他指若執行處人員這樣做,而無合理解釋,可以「即炒」,甚至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起訴。如今帳委會以特權法傳召湯作供,有關證供不能用作刑事檢控,故湯不能以可以涉及刑事調查而拒答。
他又認為需傳召穆斐文,以印證湯顯明稱有需要以茅台招待訪客,和外訪遊山玩水卻之不恭的說法。林卓廷又反駁湯稱不知道不能分單支賬,他從廉署網頁找到工程合約的防貪錦囊、學校誠信管理實務手冊,均稱需要監控分拆定單,避免有人藉此繞過程序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