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往返,途經靠近吾鄉屏山上章圍的窄小村路旁,原本菜田,數年前以極度醜陋兼密封鐵皮圍起,在貼近民居情況下變作建材貨櫃露天倉,私家地;政府大條道理,恁令破壞醜化。
最近規劃署張貼規劃申請,編號A/YL-PS/411,地點新界屏山上章圍丈量約份第122約地段第422號(部分)及423號(部分)。
地帶及圖則:「鄉村式發展」。
建議:擬議臨時公眾私家車及客貨車停車場(為期三年)。
任何人士均可就此宗申請提出意見,必須於2013年5月28日或之前送遞至城市規劃委員會……
今天並明天的稿件是筆者向規劃署一封公開信;也是一份對該署處理新界土地用途的一份抗議。
請問貴處官員決定一份申請通過,有否親臨實地張開眼睛視察申請所謂發展的土地,可合適其擬定的用途。還是隻眼開隻眼閉,在冷氣間憑一張死物地圖,在上面隨便評定其「發展」方向的可能及不可行性?
A/YL-PS/411這塊土地位於上章圍民居中間,旁邊只餘狹窄凹凸不平行人路予為數不少坑頭村,坑尾村,上章圍眾多居民每天途經前往天水圍,天水圍西鐵站並一眾巴士站前往港九新界及深圳各地。
因由規劃署批准,屏山鄧氏宗祠前大片農田母土及上章圍渠務署蓄水池(原為風景秀麗風水魚塘)旁的田土改作大型貨櫃車及汽車停車場,每天人車在原本極窄小空間爭路,危害人命情況無時無之。
一般停車場養惡狗保安,卻毫無關管恁令自由走動,曾咬傷路人事件豈止十次八次?
從文化角度看,這串路線正好是香港首條歷史文物徑:「屏山文物徑」必經之路,不論平日,尤其週末,遊人眾多,交通安全困難外,也對這條號稱香港其中一塊文物鏡子的路徑大煞風景。
回到族里鄉情,社會如何和諧?規劃署不自身先作好調查,做出決定;隨便立個張貼(更多時所立地點極隱陋,犯瞞天過海之嫌)更要村民站出來提出意見,反對;分明置有怨無路訴的村民於萬箭穿心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