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大半年,香港政經生態有一個畸形現象,正是:這邊廂「俊華水塘」滿瀉,那邊廂「振英水塘」乾涸!
所謂的「俊華水塘」,是指以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為首的財金官員,手握7,340億元財政儲備(相當於政府差不多兩年的開支),但卻以「審慎理財」為由,向全港市民表演「財爺老神在在,庫房不動如山」。
所謂的「振英水塘」乾涸,是指以行政長官梁振英為首的土共游勇,手把手的把來之不易的「政治合法性」一手摧毀,一年不到就已經全面見底。而隨着張震遠這個最後的鐵杆兄弟當眾被梟首街頭,「振英水塘」裏的最後一滴水,亦都宣告人間蒸發。
「水塘」這個意象源自政治學巨擘羅拔道爾(Robert A. Dahl)。他以水塘比喻「政治合法性」(political legitimacy),大意是說:水塘的存水處於一個設定的水位,政治穩定性就可以維持;但一旦低於這個所需的水位,政治合法性就會岌岌可危。(註1)
港人皆見,以梁振英為首的土共游勇,其政治合法性的水位,可謂「沒有最低,只有更低」。
關於政治合法性,長話短說,非民選政權只能力求兩種合法性,其一是「意識形態合法性」(ideological legitimacy),另一是「表現合法性」(performance legitimacy)。(註2)
意識形態合法性,在內地主要體現為民族主義(例如「打倒小日本」),但在香港卻主要表現於本土意識(例如「光復上水站」),而梁振英則陷於「豬八戒照鏡,兩面不是人」的政治死穴。
他既要強調「愛國(黨)」、「內交」、「中港融和」,卻又不能不虛張「愛港」、「家是香港」、「港人優先」。諸如此類政治人格分裂的例子,可謂多過莎莎門口的香水辦。順手拈來,就有5月9日舉行的行政長官立法會答問會。梁振英在開場白說:「我在《施政報告》中強調:在容易出現短缺問題的環節上,我會優先照顧香港人的需要……但我們同時要顧及內地居民的感受,辦好內交,處理好香港和內地的關係。」
但其實,一場「國教風波」,再加一幕「東北詭計」,梁振英已盡露「真愛黨、假愛港」的尾巴,根本沒可能會得到大部份香港人(尤其是新一代香港人)的認同,意識形態合法性恐怕已經接近「零」。
至於表現合法性,則主要分為「創富能力」、「賢能程度(meritocracy)」及「道德水平」三方面。
創富能力在香港(以至內地)主要指振興經濟的能力。這方面,梁振英可謂乏善可陳,而且財金系統是由曾俊華主理,即使有表現,首功在曾不在梁。
賢能程度則主要指管治班子是否社會最頂尖的精英。這方面,陳方安生不幸言中,正是「一蟹不如一蟹」,曾班子不如董班子,梁班子又不如曾班子,而梁班子更勉強只能算是三流班子(最不幸的是,前半生都在精英門外看的梁振英,本身也不過是三流料子)。惟其如此,梁振英才不得已地再三稱讚政務官這種港人尚算服膺的傳統精英。
至於道德水平,更加毋須細表,單看梁振英、陳茂波、林奮強、張震遠這「煎釀四寶」,在偷樑換柱之際,於偷雞摸狗之時,情不自禁地流露出的涎皮涎臉貪饞食相,當今世上也只有周星馳作品《唐伯虎點秋香》裏的「東淫、西賤、南鹹、北濕」能夠相提並論。
梁振英既無意識形態合法性,更無表現合法性,如今再加上「頭號梁粉」張震遠的「政治被自殺」,一部關於中共權鬥移師香港擂台打一回的「中港合拍片」,看來已經盛大公演,而梁振英這個渾水摸魚的「中國合夥人」,恐怕已經離死不遠。
那時候,乾涸的水塘底,在紅太陽的照射下,就會露出大大小小又白又乾的鵝卵石,叫人想起海明威的《戰地春夢》……
(註1)Robert A. Dahl, “ Polyarchy: 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 (pp. 124–188).” New Haven (Connecticut)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1.
(註2)Dingxin Zhao and Hongxing Yang, “Performance Legitimacy, State Autonomy and China's Economic Miracle.” CDDRL Working Papers, April 2013; Daniel Bell, “Real meaning of the rot at the top of China.” Financial Times, April 23, 2012.
孟國忠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