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芸提出罷免<br>泛民、建制同反對

蔣麗芸提出罷免
泛民、建制同反對

【本報訊】黃毓民及陳偉業被判監逾一個月,民建聯蔣麗芸急不及待預告或提動議罷免兩人,但有關建議不但未獲泛民支持,就連建制派都對此極大保留甚至反對。黃毓民強調立法會若通過罷免,等同與其選民對着幹,陳偉業稱若被罷免,引發的「半公投」補選為佔中造勢。
根據《基本法》第79條,若議員被判犯刑事罪行,判監一個月以上,即使緩刑,議員也可提出罷免案,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便被解除職務,喪失議席。蔣麗芸搶先指,正計劃提出罷免二人,會與民建聯商討,但其建議在黨內除獲鍾樹根同意外,幾乎零支持。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被問到蔣麗芸是否太快提出罷免之說時暗表認同,叫記者將相關意見轉告蔣,又稱民建聯要開會討論,工聯會與經民聯亦稱要研究。

若罷免可為佔中造勢

工業界林大輝傾向不支持,認為法庭已判了二人緩刑,即予以對方改過機會,故毋須罷免;自由黨田北俊更指事件未嚴重至要罷免。新民黨田北辰稱若罷免議案通過,補選時會壯大激進勢力,暗示會「益咗」對方。公民黨湯家驊反對罷免,指二人並非誠信有問題,只是法庭不認同二人表達自由的手法。
過去亦曾有立法會議員因判監而被罷免。1998年詹培忠因偽造文件入獄,被罷免議員資格;梁國雄去年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而被判監兩個月,也有議員提出罷免議案,但未獲通過。
黃毓民昨指建制派只是例行公事提出罷免議案,又指會在辯論相關議案時,力數蔣麗芸只是一個「含住金鎖匙出世嘅大小姐,佢細妹蔣麗莉亦都坐過監!」,陳偉業則表示若被罷免,引發的補選或可為佔中造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