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今年3月審議港府提交第三次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報告,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舉行公聽會。大愛同盟發起人黃耀明表示,社會早有共識傾向支持性傾向歧視立法,但政府仍糾纏諮詢與否,是逃避責任及推搪的藉口。他呼籲政府和立法會議員「鼓起道德勇氣」,建立和諧包容、公正公平的香港。
記者:王家文
黃耀明說,變性人W上訴終審法院成功爭取結婚權利後,上周同盟另一發起人何韻詩在一個公開場合被問到會否考慮變性,正反映社會對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仍存誤解、偏見和歧視。而在整個上訴過程中,W也沒有面對公眾,「話畀我哋知道,性小眾喺香港社會仍然受到極大嘅壓力同污名」。但是他認同終審法官所指,「大眾嘅共識唔能夠凌駕小眾人權」。
「香港連掂都唔敢掂」
黃耀明認為,若政府要待有社會共識才進行性傾向歧視立法,去年香港大學民意調查研究計劃一項調查已指出,逾六成受訪市民贊成立法,「政府繼續糾纏喺諮唔諮詢呢個問題上,已經變成一個逃避責任同埋推搪嘅藉口」。同盟另一成員梁兆輝指出,法國、新西蘭等多個國家已通過立法保障同性婚姻,「香港連掂都唔敢掂」,是文明大倒退。
梁兆輝表示,近日有意見指要將性傾向、年齡及宗教歧視合併納入「平等法」,「令我聯想起二合一洗頭水、三合一梘液,都係好洗唔好用」,質疑是宗教特權,「要畀任何權利行先」。
促加強教育澄清謬誤
女同盟會發言人煒煒說,社會充斥對性傾向歧視的誤解,特別是對逆向歧視的誤解「極之嚴重」,政府應加強教育澄清謬誤。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揶揄,就連政府官員也分不清性傾向和性別認同,「點叫佢去教育大眾呢?」他也關注到政府有意將現時四條反歧視法合併歸一,促交代進度。
另一議員梁美芬稱,政府提交聯合國的報告中,提及有地區家教會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該家教會去信聯合國提出抗議,澄清不屬政治組織,「會唔會因此表達咗意見,去唔到美國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表示,社會對性傾向歧視立法有不同的觀點,甚至極端意見,希望短期內能互相交流,推進有關工作;至於立法與否,政府內部正研究外國立法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