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英國一項最新調查公佈:訪問了兩千多人,選出幸福人生必做的五十件事。逐項看過後覺得自己很幸福,至少一半以上是自己曾做過或仍在做的事,另外的二十幾項,有命中欠缺的,也有不屑為之的,更有覺得荒謬絕倫到令人覺得不做才是幸福,做了噩運會降臨的。接受調查的這兩千人之中,想必有精神問題者,思想失衡者或有嚴重病態者。
也曾有人調查過世上最值得去的地方,很遺憾大部份不曾去過,小部份從未打算去,人生豈能無憾,只得遙遙的感喟一聲,慶幸仍有餘力去感激自己曾擁有的,帶不走的那些回憶或許也算是幸福人生的內容吧,有之過多怎也比不上若有所失。
其實大部份的人還不到要坐下來問自己到底什麼是曾有過的幸福?有那些現在仍在享受着,有多少曾求之而不可得,至今已不再奢望的──因為不去做那永不可能的夢,日子會過得更快樂一些,幸福、快樂兩者得而兼之當然十分好,幸福而不快樂又有什麼意思?如果叫我列出有那五十件是你人生中已得到的幸福,我想不止五十件那麼少,我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人,如果叫我列出有那五十件是我人生中沒有得到而且今生今世也不可能得到的,我想也不止五十件那麼少,在人生不同的階段,都曾有過追求,埋頭苦追忘其所以,得到了也不肯停止。
可以列出的幸福之於我有時很簡單,一切就在眼前,我想要得到而不可得的幸福,其中有些也很簡單,曾經只要願意跨出一步,人生就是不同,只是,只是啊,對於得之或不得之的一切從未後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