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滙控(005)釐訂新三年計劃,其中兼顧回報與風險承擔的加權風險資產收益率(RoRWA,下稱風險收益率),2016年年底目標為2.2%至2.6%;證券界按去年底核心稅前盈利計,指集團旗下恒生銀行(011),去年風險收益率高達6.6%,可能是本地銀行之冠。
記者:劉美儀
恒生管理層相信未來風險收益率,「可高於指標區間水平」;外界關注該行會否出售所持興業銀行股權,恒生則指「滿意目前投資」。
至於同屬系內高收益率市場的滙豐銀行(香港及亞太區),分析員推算,去年度該行風險收益率約為5.7%,較前年的5.4%為高,反映前年下旬展開的精簡瘦身工程收效。
恒生股本回報勝同業
而所謂風險收益率,主要是指扣除監管當局對各行每項貸款及資產,所釐訂的資本成本後,涵蓋了盈利及風險計算的回報率。
恒生銀行財務總監梁永樂接受查詢時回應,由於並非每間銀行均披露風險收益率,亦不清楚證券界計算有關比率時參考基礎,故很難評論該行去年風險收益率,是否本地銀行之冠,不過若以股本回報率作為監管資本的「proxy(代表)」看,去年該行股本回報率(22.9%),「好過不少同業」,可作為參考指引。
滙控以2.2%至2.6%為未來三年風險收益率指標,他相信恒生「應該高於指標區間」。
梁永樂亦同意,在《巴三》世代下,風險收益率是「一個頗全面量度銀行表現的參考」,因股本回報率雖可顯示銀行盈利及收益回報,但未必能反映風險承擔增加、蠶食資本的影響。
滙控行政總裁歐智華上周在投資者日電話會議上,被問到會否出售所持上海銀行以及興銀的股權,指兩項投資均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FS,Available For Sale),上銀投資微不足道,興銀則要由恒生決定。
對興銀投資感滿意
此外,梁永樂表示,依會計準則而言,列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等於持作出售用途資產(Asset Held For Sale)」,意思是指,即並非與準備放售等同,像不少定息工具投資一樣,可以持至到期日而不作出售。
對於外界關注出售興銀與否,梁永樂表示,行方「滿意目前投資」,亦不斷拓展內地業務,冀「做大做強」。
興銀定向增發新股後,恒生所持權益降至10.9%,今年起興銀投資的會計列賬,由股本入賬改為以金融工具方式,按賬面公平值變動,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反映在恒生業績內,興銀盈利不會再按股權比例貢獻予恒生。
中信證券國際執行董事陳昔典指出,按監管當局以《巴塞爾2.5》的基礎,計算風險資產比率,並且加入營運與市場風險的因素,依去年核心稅前盈利狀況,恒生銀行與滙豐銀行的風險收益率,分別達6.6%及5.7%,前者可能是本地銀行最高水平。
而有關銀行未來風險的收益率,將會成為證券界評審銀行股合理估值的關鍵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