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女碩士生涉嫌在校園偷取他人信用卡,在四日內到商舖、食肆狂碌卡,涉款超過一萬元,最後她返回其中一商舖取貨時被捕。她被控偷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18項罪名。辯方申請保釋時指她將於本月底參加畢業試,獲裁判官批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至下月14日再訊。
被告孫婭薇(27歲)報稱中大碩士生,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她於今年4月6日,在中文大學內偷取一張恒生銀行信用卡,並於當日至4月10日,在又一城及海運中心等多間商舖、食肆消費,購買物品包括內衣服裝、運動鞋及香水。
取貨時被拘捕
據悉事主報失後,發現其信用卡有十多宗交易,其中一項在又一城的商舖訂購貨物,警方待被告於數日後取貨時拘捕她。辯方透露被告患有抑鬱正接受治療,又指被告投訴警方調查時曾打她的頸部。被告另案涉於今年4月27日,在又一城TASTE超級市場偷取三文魚等300多元食物。她否認一項偷竊罪,押後至下周二再訊。
案件編號:ESCC1654、16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