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拒簽反人類罪規約

中國拒簽反人類罪規約

內地律師浦志強昨對《蘋果》表示,中國並沒有簽署聯合國有關懲處反人類罪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而且中國的刑法亦無相類似的條款,「但是我要說,對自己的人民開槍,是現代政治文明所絕對不容許的,只有野蠻國家和民族才用軍隊拒絕人民的選擇。」
按照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是指那些針對人性尊嚴極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羅馬規約》視之為國際刑事法院有權管轄的四大核心犯罪之一。另三罪為滅絕種族罪、戰爭罪和侵略罪。
浦志強認為,中共能不能重評六四,是檢驗中共有無勇氣正視自己這個歷史傷口。「但是我認為,中共沒有資格重評六四。現在的社會是真相與和解,當真相沒有,應該追問真相;當真相大白,可以實現和解,但受害者也可以選擇不寬恕。」
浦志強指,24年前當局以「北京秩序失控」為由宣佈戒嚴,「但真相是北京秩序沒問題,學生和平示威,表達合理的訴求,而鄧小平、李鵬下令軍隊開槍,這突破了人類政治文明的底線,當然是反人類的。」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