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身擊】踩單車撞死人 僅罰款$500 <br>家屬控訴法例過時 途人無保障

【埋身擊】踩單車撞死人 僅罰款$500 
家屬控訴法例過時 途人無保障

【本報訊】單車竟然成為殺途人「兇手」!半生拼搏養大兒子、老來仍好學兼做義工的80歲婆婆徐慧儀,本月初獨自橫過馬路欲返大埔寓所時,不幸遭一名中學生駕駛的單車高速撞倒致後腦重創,搶救後不治。死者家屬傷痛之餘,近日卻從調查警員口中驚悉原來縱然不小心騎單車撞死人,竟是最多只罰款500元的輕微罪行,害死一條人命的最高刑罰連亂拋垃圾(罰1,500元)也不如。家屬與交通安全專家均指,現時針對單車意外的法例過時,促請當局修例堵塞漏洞,加重對鹵莽單車司機的刑罰,以確保途人安全。
記者:文兆麟 莫家文 陳志偉

不少騎單車人士在行人路上駕車,造成人車爭路的場面,險象環生。 溫瑞麟攝

今次已是三年內第三名市民被單車撞死,在2010年及2011年分別有人在馬鞍山及粉嶺被單車撞死,警方回應時指出,一般會以《道路交通條例》下的「鹵莽或不小心騎踏單車」罪名拘控造成交通意外的單車司機,但記者翻查法例,該兩罪初犯最高刑罰只是500元,連亂拋垃圾或隨地吐痰定額罰款(1,500元)也不如,反映有關罰則過時兼無阻嚇力。

徐婆婆的孫女稱,意外現場常有單車經過,不滿撞死人犯法亦只罰錢了事。文兆麟攝

死者常進修做義工

慘被單車撞死的80歲婆婆徐慧儀,是家人與街坊眼中的愛心婆婆。她早年雖與丈夫離異,但仍積極發奮,任工廠女工胼手胝足養大兩個兒子,即使兒孫滿堂仍未停下來。徐婆婆雖曾受喪子之痛,但晚年仍擔任義工積極服務社區,又好學不倦在理工大學及社區服務中心進修,並獲頒證書,她又不畏風沙陪孫女參加杜拜旅行團在沙漠騎駱駝。
其媳婦余太表示,本來丈夫及大伯相繼外出自立成家後,力勸在大埔坑尾村舊屋居住60載的徐婆婆遷出同住,惟對方已習慣區內生活,並與鄰居相處融洽,堅持獨居上址,想不到遭此橫禍。事發本月3日下午5時許,徐婆婆與好友竹戰後,沿大埔汀麗路步行,打算過馬路折返南坑村家中,未料一輛沿汀麗路南行的單車收掣不及把婆婆撞倒,婆婆送院時已半昏迷,腦出血並呈顱內壓升高,但礙於傷者年紀太大,醫生認為不適宜開腦放血減壓,徐婆婆延至4個多小時後終返魂乏術。

徐婆婆

學生趕交文件肇禍

余太指親友獲悉噩耗後,趕赴醫院見其最後一面,並要求警方徹查意外起因。直至數日前與探員會面時,獲悉騎單車者是一名18歲新移民學生,當時因趕赴學校交文件肇禍,惟探員告知由於規管單車法例過時,肇事學生最嚴重恐只能被控以鹵莽騎踏單車罪名,縱罪成亦只罰款500元而不用坐監。
余家對此極氣憤,因有感單車法例過時,令過路途人無法得到合理保障,「我哋只求犯法者獲得應有懲罰,但如果一條人命都係值幾百蚊,數額仲要係比街上吐痰、亂拋垃圾定額罰款更低,點會覺得個刑罰係公道呀」。警方回應指,上述致命交通意外目前仍在調查中,但暫時沒有人被捕。據警方統計,近年單車意外數字及傷亡人數不斷創新高,去年即有2,582宗單車意外造成2,668人傷亡,較前年升約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