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證監寬待 疑政府「放水」

獲證監寬待 疑政府「放水」

【本報訊】雖然商交所因入不敷支終被證監會除牌,但據了解,商交所財務狀況實際上早已無法滿足監管要求,只是在獲證監給予時間寬限下,延至昨日才被收回交易牌照,加上張震遠早在08年孤注一擲成立商交所,事隔超過一年竟獲得交易認可,惹來市場質疑政府是否有向梁粉「放水」之嫌。

據商交所昨公佈,今次是「由於財政收入不足以應付營運開支,主動交回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據張震遠昨日解釋,商交所在未能滿足持有9個月營運資金要求下,獲證監提出以要求較寬鬆的臨時條件營運,惟因在數月後仍無法恢復主要營運資金要求,才遭證監收回交易認可。

未發牌已開業一年

翻查資料,張震遠早在08年已「落重本」成立商交所,當年更獲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多次高調力撐,似乎已預料可成功獲得交易認可,同樣令人質疑。有市場人士認為,證監是次處理商交所財困,與過去雷厲風行式吊銷一般證券行做法似有不同,質疑證監是否有「大細超」之嫌。但有不願具名證券界高層則認為,除非牽涉嚴重違規事件,否則證監會罕有採取「一刀切」方式收回持牌人牌照,估計是次處理方式並無不妥。
本報昨曾嘗試向證監會查詢,是次收回牌照是否合乎一般作業準則,惟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回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有權在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前提下,撤回自動化交易認可,證監主要以財政、操作、透明度等七個準則進行監察,惟未有提出具體要求。